通和家园的中建幸福里真是一对难兄难弟,网申一起来,摇号一起来,现在连递补选房都一起来。
通和家园的二次网申关注度不低,989户选72套房,当日实现100%去化,但许是有退房家庭,目前还剩了4套,均为90平两居,此前没能选到通和家园的粉丝,又迎来了第二次选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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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和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于2020年1月12日(星期日)在通和家园售楼中心进行集中递补选房活动。
一、 递补选房基本信息
(一)选房时间:详细时间安排请《通和家园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
(二)选房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北小营村通和家园售楼中心
选房位置图
公交线路:通11路到西太平庄站下车,步行2公里到达。
自驾路线:潞西路转口小路直行1公里右转,根据路牌到达。或导航“通和家园售楼中心”
(三)基本情况:项目已于2019年12月21日完成选房,截止2020年1月8日,项目剩余房源4套,均为约90平方米二居,销售均价23000元/平米。房源明细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项目四至为:东至亦庄新城惠民路,西至亦庄崔家窑南街,南至亦庄新城富民路,北至亦庄北小营路。
二、递补选房家庭及选房顺序
(一)《通州区通和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二次网申摇号结果公示及选房公告》中的京籍1号-815号申请家庭(已签署认购书的购房人和公证处登记确认后弃购申请人除外),可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递补选房。
(二)《通州区通和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二次网申摇号结果公示及选房公告》中的非京籍1号-174号申请家庭(已签署认购书的购房人和公证处登记确认后弃购申请人除外),可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递补选房。
备注:本次选房活动按照通和家园2019年12月13日摇号结果中的各组申请家庭摇号顺序进行选房(组别依次按第一组京籍家庭、第二组非京籍家庭顺序选房)。
开发企业根据摇号结果于2020年1月9日开始通知申购家庭选房。请各选房号段的申购家庭保持电话畅通。
大家也可以点击下方小程序查询自己的摇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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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一)申购家庭需提交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非本市户籍家庭还应提交有效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
(五)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集体户口的,还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还需提供护照、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婚姻证件为境外的,还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七)申购家庭提供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材料文件保持一致。
四、选房必须主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四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其中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四条中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手写版授权委托书,具体内容参阅附件四《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选房家庭应按公告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家庭,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组选房家庭顺序选房。
迟到的选房人在当天选房截止时间10:00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当前进入复审区等候选房家庭的号段末尾;在当天选房截止时间10:00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不再享有选房权利。
六、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七、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为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根据摇号顺序下一组可进行选房。如两组客户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八、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的选房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九、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缴纳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的 “银联”标记的储蓄卡,并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
同时购房人必须携带缴纳定金银行卡的“本人卡”证明(银行流水或柜台存取款票根,证明上必须要有购房人姓名、全卡卡号,存折的流水不可以,必须为储蓄卡流水)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20万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活动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存折,不支持转账,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天12:00前缴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选房当日如有申购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经公证处确认后,释放该房源。
十一、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住总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缴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缴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咨询热线:010-815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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