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乐琪
市卫健委、市发改委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北京市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5年,本市每区至少设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床位不少于50张,全市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不少于1800张。
资料图新华社发(许丛军 摄)
本市将加快建立以社区和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综合、连续、机构和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通过转型、新建、改扩建等形式,发展建设一批安宁疗护机构。将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康复机构、护理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纳入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安宁疗护服务资源下沉基层。
有关部门将引导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置安宁疗护科;支持在肿瘤科、疼痛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设立安宁疗护床位;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转型为安宁疗护中心;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安宁疗护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安宁疗护中心主要为需住院治疗的安宁疗护患者提供机构安宁疗护服务。二、三级医院主要为突发急性病变或身体、心理症状较重、需要住院治疗的安宁疗护患者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并承担安宁疗护技术支持、安宁疗护专业人才培训等任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机构、养老机构主要为诊断明确、症状轻且稳定的安宁疗护患者提供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
本市将积极探索“互联网+安宁疗护”服务新业态,通过开展网上预约、在线随诊、健康咨询及提供智慧医疗设备等提高安宁疗护服务的便捷性,适应老年人个性化安宁疗护服务需求。
在完善价格政策方面,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此外,本市将积极探索按床日付费等多样化支付方式,对安宁疗护机构和科室逐步实行个性化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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