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2月21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梦泊新江南 才聚新家园”南浔区人才购房房票奖励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对来南浔创业或就业的各类人才在南浔区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对符合要求的各类人才给予7万元至315万元的房票奖励。《实施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提到,为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国家重大战略契机,响应区委区政府“接轨大上海、唱响‘双城记’、走好共富路,高质量打造美丽繁华新江南,高水平建设美好生活新家园”号召,服务“湖州市接轨上海创新合作区”建设,以更优的生态吸引集聚各类人才,打造“低成本创业之城,高品质生活之城”,南浔区结合实际,制定此次《实施办法》。
按照要求,南浔此次奖励的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同时,在南浔区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浔区范围名下无其他住宅类房产。在湖州市本级范围内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及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房改房、一次性住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按照奖励标准,高层次人才,按照A类最高300万元、B类最高150万元、C类最高80万元、D类最高60万元、E类最高50万元基础标准给予房票奖励。对企业引进的A-E类高层次人才,在上述房票奖励基础标准上,每个类别分别追加15万元房票奖励。
对于大学生人才,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15万元、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7万元基础标准给予房票奖励。对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人才,在上述房票奖励基础标准上,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本科生5万元、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3万元的标准追加房票奖励。在湖州高校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房票奖励。对南浔区“新象新牛”企业、“新象新牛”培育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人才,其房票奖励基础标准在原大学生人才基础标准上分别上浮30%、20%。
对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正高级50万元、副高级28万元的标准给予房票奖励,对企业引进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在上述房票奖励基础标准上,按照正高级15万元、副高级7万元的标准追加房票奖励。
高技能人才按照高级技师28万元、技师15万元、高级工7万元标准给予房票奖励,对企业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在上述房票奖励基础标准上,按照高级技师7万元、技师5万元、高级工3万元的标准追加房票奖励。
《实施办法》明确,房票奖励金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成交价格,奖励金额以实际购房成交价格为限,且住房成交价格不包含车位、储藏室等的价格。
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房票奖励对象自领取房票奖励起3年(以36个月计)内应继续在南浔区创业或就业,未满36个月的,须按比例退还房票奖励。房票奖励对象享受房票奖励政策的商品住宅,由区住建局在其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加盖人才房票奖励政策享受标识,相关信息转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用于取证后锁定交易,其不动产权证取得之前不得更名或转让,如需更名或转让,需先行退还已申请的房票奖励,方可更名或转让,在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起算点)方可上市交易(含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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