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疫情,今天下午,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出新政策。
《通知》很简单,就说了三件事:
1、在2020年6月30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可按租房合同或房租发票上的实付租金额提取公积金,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
2、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款的家庭可通过电话申请,不算逾期。
3、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前,准备工作已经做得很充分了。
2月20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态,住建部已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具体怎么实施?
第一种情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可按租房合同或房租发票上的实付租金额提取公积金,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
举例来说,在北京租房的护士小梦,参与到了此次“战”疫一线。小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000元,但月租金为4000元。政策调整前,小梦月提取额度为3000元,可一次性提取9000元;而政策调整后,小梦月提取额度将变为4000元,也就是租金全额,可一次性提取12000元。
第二种情况
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通知》也明确,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具体操作如下:
借款人可致电010-12329或82011234,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受疫情影响的具体事由。管理中心记录借款人情况并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不计为逾期,并与借款人商定后续还款安排;对系统中自动产生的征信逾期记录予以调整,个人信用记录不受影响。
第三种情况
《通知》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那么如何申请缓缴?需要现场办理吗?
(1)企业可通过三种途径向所属管理部提出申请: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向所属管理部邮寄申请材料或到所属管理部柜台现场提出缓缴申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企业采取网络申请方式,网上提交申请的,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表格打印、盖章后通过系统上传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时企业需提供《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11)和《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12),并加盖公章。
(3)企业申请缓缴应与职工充分协商,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最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如果是通过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应该在缓缴申请同时停止托收业务。可以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变更,变更后即时生效,但托收日当天不能办理。建议提前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适用范围:
一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经营、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
二是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管理中心将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