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推进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以来,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居民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在改造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现实问题。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如何参与?遇问题如何解决?改造后如何保修?
3月28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共提出38条措施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组织管理。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提高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认识、坚持党建引领推进改造项目共商共建共治、强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强化工程验收和保修工作、强化改造工程监督管理等7个方面,制定了38条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01提高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认识。
老旧小区改造要坚持政治、质量、安全高标准,深入群众,依靠群众,积极主动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把改造工程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严把质量安全关,积极回应关切,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改造工作的标尺。
02坚持党建引领推进改造项目共商共建共治。
坚持党建引领。改造工程开工前,各参建单位要向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报到。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建立老旧小区改造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业主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共商共建共治。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会同实施主体,在施工现场设置居民接待场所,现场及时接受居民的咨询,逐项协调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居民重点诉求和工程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将群众工作贯穿于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
03强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
坚持问需在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主体作用,改造前充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改造内容体现“民有所呼”,项目立项体现“我有所应”。
坚持治理在前。老旧小区改造要坚持市级统筹、区为主体、街道落实、各方参与的改造治理机制,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凝聚共识在前。对涉及两户以上的改造部位和项目,要达成共识方可立项实施。要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依法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坚持公示在前。设计方案经责任规划师审查合格后,要主动公示业主意愿和共识意愿,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征求小区全体居民的意见。
坚持拆违在前。坚持先拆违再改造施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先进行拆除违法建设、治理开墙打洞、治理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等工作。
坚持储备在前。持续完善并动态调整项目储备库和年度改造任务计划。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成熟一个项目,改造一个项目,滚动实施,压茬推进。
坚持物业管理在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牵头组建完成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业主组织,确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服务标准。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业主组织组建完成,物业服务企业与服务标准已经确定的小区,方可列入年度改造任务计划。
坚持统筹在前。统筹考虑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小区改造与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鼓励区域集成,实施连片改造,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专业集成,统筹“六治七补三规范”内容,统筹推动各类管线改造,协调推动综合整治与管线改造与老楼加装电梯同步实施。探索改造工程投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
坚持明责在前。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群众工作第一责任人,是组织和推动拆违工作第一责任人,是老旧小区改造申报第一责任人,是完善社区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改造工程实施主体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提前介入改造管理。
坚持风险排查在前。做好重点人群排查和周边环境排查,全面辨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制定预案,落实责任,做好风险防控。
04提升规划设计水平。
落实责任规划师责任。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发挥好责任规划师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规划引领与技术咨询作用。
认真开展入户调查。做到“一户一设计”。
强化设计深度。设计单位要针对屋面、外墙防水、外墙保温施工、弃用垃圾道、上下水改造、消防设施等进行专项设计。设计单位要加强外墙保温和主体结构连接、顶层外墙保温的收口和防水等重点部位的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要加强现场指导和服务。
05强化施工组织管理。
树立“大安全”理念。用“大安全”理念统筹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安全、绿色施工、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加强季节性施工管理。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组织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单位盲目抢工。加强雨期施工、大风天气施工和冬期施工管理。
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火灾扑灭和应急疏散预案。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开挖作业前应探明地下管线状况,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式安全防护。各参建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24小时值守工作。
加强绿色文明施工和防疫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绿色施工措施,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纳入社区管理。
强化施工公示工作。施工现场应设立“责任主体公示牌”和“主要材料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改造工程完工后,应在小区楼栋显著位置设置载明工程名称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内容的永久性标识。
坚持样板引路。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编制样板计划,样板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单位要主动接受居民等各方的监督,样板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进行验收。
做好成品保护。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制定改造工程成品保护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不得破坏居民户内非改造部位设备设施。确需改移户内设备设施的,改造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予以恢复,确保设备设施改移前后使用功能不变。
创建智慧工地。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积极主动推进科技创新和智慧工地创建工作,逐步实现改造工程智慧管理、智慧创安、智慧提质、智慧增绿、智慧创卫、智能建造。
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状况测评工作。主动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测评工作,实现精细化治理。
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编制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及装备,强化应急处置。
06强化工程验收和保修工作。
抓好质量检测工作。外墙保温板安装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上下水管线改造后,要做通球实验,做好相应检验。
严格工程验收。各参建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追溯管理,建立工序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改造完工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牵头组织各方对改造效果进行验收。
强化改造工程建成移交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全过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
强化质量保修工作。建设单位应当向居民发放保修事项告知书。
鼓励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障住宅工程产权所有人合法权益。
07强化改造工程监督管理。
建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集中资格审查制度。各区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投标的管理,通过年度集中资格审查、集中采购的方式,优选有意愿参与老旧小区整治项目的咨询、管理、设计、施工队伍和涉及安全质量的关键设备、材料,供项目实施主体选用,进一步降低改造工程建设成本,缩短招标周期,确保工程质量。
建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失信惩戒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出现发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因施工管理不善引发群访群诉等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等7种情形的单位,列入老旧小区改造失信惩戒名单,两年之内不得承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实施信用管理。构建基于信息化管理、风险管理、信用管理基础上的老旧小区监管体系,适当增大老旧小区改造参建企业、执业资格人员行为和表现的信用权重,构建以“大安全”、“高品质”为核心的信用管理体系。
抓好制度落实。各参建单位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政府监管。各区应组织规自、住建、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对老旧小区改造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保、防疫等开展专项检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定期组织属地规自、住建、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日常检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