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部(MHA)已停止其日期日期为于2020年3月29日的订单,在锁定期间,它要求将工资支付给雇员。MHA已经停止了以前的所有订单,即使在锁上期间关闭的那些单位也要支付给员工的工资。
5月15日最高法院订购了在锁定期间没有针对雇主进行强制行动,以便在锁上期间不支付工资。在3月29日的订单中,MHA曾说过:“所有雇主,都是在行业或商店和商业机构中,应当在截止日期,在他们的工作场所支付工人工人的工资,而没有任何扣除,他们的机构在锁定期间闭会。“
MHA“5月17日起源于5月18日起生效,政府不会从5月18日开始对雇员不支付任何强制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