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兜底基本民生的作用,更好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日前,威海出台《威海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低保对象认定条件、申请和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査、审核和批准、服务与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在低保对象认定方面,《办法》突破了过去低保评定只看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的限制,将“家庭支出”纳入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使得支出型困难家庭被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办法》对家庭财产认定范围也进行了完善,将“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余额”纳入其中,但家庭成员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入托)情况,列入不予受理范围。
在低保申请和受理方面,《办法》进一步放宽了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低保申请的条件,将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单独保障范围的家庭人均收入放宽至低保标准3倍。“在单人保方面,我们进行了很大创新,在全省最大力度放宽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标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家庭财产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由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放宽到了3倍,相当于城乡居民每人每月由1380元和1060元放宽到2070元和1590元。因医疗造成家庭支出过大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发生者本人,也被单独纳入低保保障,补助水平按照低保标准全额发放。
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方面,《办法》规定,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档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所得、政府给予的良种补贴及其他强农惠农资金、残疾人资助创业一次性扶持奖励补助金等,均不计入家庭收入项目。
此外,《办法》在低保申请人子女赡养能力的认定上进行了突破:子女拥有农村旧村改造房等情况,不再视为有完全赡养能力的条件;明确了子女财产中机动车辆现价值的折算方法;公布了赡养费计算公式,在全省最大力度地降低了计算额度,增加了扣减因病、因残等医疗或康复刚性支出的规定。同时,放宽了家庭金融资产、房产和车辆等认定标准,让申请人家庭可以拥有维持家庭成员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家庭财产。
“考虑到威海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消费额支出情况,此次,威海对低保家庭财产认定进行了大幅放宽,简单说就是‘钱放宽、车放宽、房放宽’,尽可能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质量,有效扩大低保覆盖面。”这位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根据《办法》规定,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自7月起延长低保待遇6个月,低保渐退期时限为全省最长,以确保其退出低保后不易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