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建局:各中介机构每月7日前上报上月二手房成交价

发布时间: 2020-06-09 12:16:17 来源: 中国网地产

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文要求,深圳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每月7日前上报上一月二手商品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目的在于为准确掌握二手商品房市场真实交易情况,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预期研判。

并要求,各机构应按时完成报送工作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错报的机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依法视情况采取约谈,警告、暂停网签权限等处理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深圳住建局:各中介机构每月7日前上报上月二手房成交价

上报内容包括,单套房屋属性、楼盘名称、户型、挂牌价格、挂牌时间、成交总价、成交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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