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新京报记者从安徽省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于5月20日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政办【2020】10号,简称“10号文件”)目前已暂停执行。
根据此前发布的无为市政办10号文件,无为市政府表示,为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取消此前关于“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在取得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楼盘实际情况,按幢销售。开发项目在达到形象进度正负零时,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4层及以下纯商办类项目完成基槽验收节点即可申请)。对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备案价格8%以上的,需重新办理价格申报手续。
5月25日,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上述10号文件的“通知”已从无为市政府网站页面上删除。记者就此事与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需要与具体经办部门联系。”
随后,新京报记者与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联系,该局房地产综合管理开发中心侯姓经办人回应记者称,“10号文件发布后,舆论反映较为强烈,经政府研究,于5月22日决定暂停执行该文件。后续何时会恢复执行,要等政府下一步研究决定。”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针对无为市这种级别的城市来说,实际取消限售的影响并不大,该政策的撤回一方面体现了政策制定的随意,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因城施策并没有真正落地。整体看,短期房地产政策收回的原因基本都是微调力度过大,基本都是刺激市场而非稳定市场的政策,部分政策明显违背了房住不炒的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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