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万保证金“打水漂”!深圳5714万元成交的别墅遭悔拍,将再度上架
每日经济新闻2021-06-26 16:14:40
每经编辑 胡玲
本已成交的法拍别墅遭反悔,又将挂上拍卖平台。
就在2021年5月20日至5月21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平台上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半山海景别墅30栋整栋房产进行拍卖,起拍价4104.273066万元,共有5人各自缴纳保证金330万元报名,经过283次出价,最终成交价5714.273066万元,增值幅度逾39.22%。按成交价测算,该别墅建面折合每平方米18万元。
然而,该别墅于2021年6月24日确定交易未履行,法院将在7月26日至7月27日重新拍卖,起拍价仍为4104.273066万元。
据上游新闻报道,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首次拍卖被悔拍,买家的330万元保证金将被没收,要追究法律责任。
据标的物介绍,本次拍卖的被执行人陈某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半山海景别墅30栋整栋房产,建筑面积为317.2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别墅。
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登记价格为人民币5546460元,使用年限70年,自2001年7月18日至2071年7月17日止。该业主于2010年12月29日通过购买取得该房产,核准日期2011年1月4日。
公告特别提醒:该房产涉及违建,已由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查封并暂缓登记。由竞买人自行拆除违建部分,经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确认拆除违建部分并解除查封后,方能办理过户事宜。
此套房产处于毛坯状态,无租赁,法院经于2021年3月10日向深圳市不动产评估中心的“房地产评估价格查询系统”,上述房产的市场单价为12.9354万元/平方米,市场总价为4104.273066万元,此次起拍价为4104.273066万元,保证金33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拍卖公告明确表示:(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受托方在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应书面告知其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按照规定,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拍卖平台、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