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雅园项目将于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至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共3天)在通州区台湖镇北发大酒店四号院中建幸福里营销中心进行集中选房活动。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依法全程公证。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相关提示信息请参阅附件一《幸福雅园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
为方便申购家庭能够顺利选房,请申购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认真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准备,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一、 项目情况介绍
(一) 开发企业:北京通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幸福雅园
(三) 项目位置: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
(四) 产权性质:共有产权住房
(五) 销售均价:30000元/㎡
(六) 共有份额比例: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其中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5%,政府持有剩余25%产权。
(七) 房源套数:总套数626套,建筑面积约79㎡两居419套,约89㎡三居207套。本次配售房源325套,建筑面积约79㎡两居295套,约89㎡三居30套。具体信息参阅附件二《配售房源信息》。
(八)本项目样板间已开放,样板间接待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北发大酒店四号院中建幸福里营销中心。
接待时间:早9:00-晚18:00
二、选房工作安排
根据该项目销售对象及房源的不同,本次选房活动将按各组摇出选房顺序号分别安排选房。开发企业根据摇号结果通知审核通过的家庭选房。所有位于附件三《幸福雅园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中选房号段的申购家庭,都将接到开发企业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所拨打的电话通知,请各选房号段的申购家庭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未接通,公证处将会发送短信通知,请客户注意查看。
选房顺序:
第一组(通州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及申请人在通州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选房顺序号1号-1403号。
第二组(在通州区工作的非京籍无房家庭):选房顺序号1号-210号。
待参与摇号的第一组(通州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及申请人在通州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全部选房完毕,若销售的房源有剩余,则第二组(在通州区工作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可选房源为:第二组家庭配售房源及第一组家庭剩余房源,直至全部选房完毕。若第二组家庭全部选房完毕,仍有剩余房源且第一组家庭尚有剩余未选家庭,则待第二组家庭选房结束后,由第一组家庭继续选房。
若选房活动结束后,房源仍有剩余,开发企业将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的监督下,按摇号顺序号继续顺序通知选房家庭参与后续选房活动,直至房源售罄。
若房源提前售罄,开发企业将及时通知到场时间表中后续申购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三、特别说明
(一)因选房现场位于通州区台湖镇北发大酒店四号院中建幸福里营销中心,按照疫情防控需要,选房现场所有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当您进入园区及选房现场时,请您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手机“扫码”(个人近期行程轨迹查询)、出示北京健康宝“未见异常”绿码(北京健康宝首次使用时须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请您提前注册)及信息登记工作。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或正处于隔离期的人员,我们将谢绝您进入。
(二)申购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以本项目为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79㎡,销售价格为300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79×30000元/㎡=2370000元。
(三)户型选择:本次选房居室无家庭人口限制。
(四)选房家庭具体到场时间:参阅附件三《幸福雅园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
(五)选房家庭应服从选房场地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六)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申购家庭需提交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2、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非本市户籍家庭还应提交有效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和复印件2份;
4、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
5、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集体户口的,还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份、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还需提供护照、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如婚姻证件为境外的,还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7、申购家庭提供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材料文件保持一致。
(七) 选房必须主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六)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其中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四条中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手写版授权委托书,具体内容参阅附件四《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 选房家庭应按附件三《幸福雅园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人,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组选房人,顺序选房。选房人在选房时段截止时间前仍未到场,但在当天选房活动结束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若当天选房活动结束前仍未到场,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九) 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十) 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为不超过2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根据摇号顺序下一组即可进行选房。如两组客户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十一) 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的选房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十二)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缴纳人民币100000元(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的带有 “银联”标记的储蓄卡,并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10万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活动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存折,不支持转账,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当天选房活动截止前缴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三)选房当日如有申购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经公证处确认后,释放该房源。
(十四)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通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缴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缴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十五)当选房活动结束后出现退房房源,按照政策规定,如尚有未选房家庭,开发企业将组织递补选房工作。届时将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递补选房公告,并根据房源数量以电话和短信通知一定数量后续家庭;如已无未选房家庭,开发企业将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安排进行调配。
四、特别提示
(一)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申购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二)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申购家庭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购家庭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四)选房当日申购家庭需签署两份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具体内容参阅附件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申请人必须本人现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