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请问老法师》。
大家有没有看前两天播出的《法制特勤组》呢?如果看了,想必会跟焦焦一样,被这位当事人王老伯给气死了!
没看过的也没关系,焦焦跟你简单介绍一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今年70岁的王老伯,炒股炒出花样经,几年前认识了一个比他小30岁的女人,还把自己名下一套房子,送给了这个小女人……
为什么要说送呢?因为直到过户完,王老伯都没有拿到一分钱。
这不,这套房子去年动迁了,安置费达到508万元。直到这时,王老师的妻子和女儿才得知这件事! 想要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可以点击《六旬老翁分文未收 瞒着妻女把老房“卖”给年轻女子 动迁款是否还要得回?》
焦焦今天的重点,当然不是故事本身。而是要告诉大家,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婚内共同财产”。
王老伯的房子就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然而在这个案例当中,王老伯为什么能够顺利地把房子,通过买卖的方式送给别人,且家属都不知情呢?
那是因为,产权登记上只有王老伯一个人的名字。
获得这套房子的时候,王老伯和妻子结婚都已经几十年了。虽然产权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但根据法律规定,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这一点在产权证上却没有任何体现。因此,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就被人钻了空子。
如果当初,王老伯妻子的名字也在产权证上,相信这件事情,就不会那么容易发生了。
在此,焦焦要提醒的第一点就是:
夫妻共有的房产,记得写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夫妻之间加名去名,只要百来元的手续费。
当然啦,也有人会反驳,这个名字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如果有心,做个假委托,甚至找个人冒名顶替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但是焦焦觉得,不管怎么样,多一道屏障总比没有的好。总不至于说,小偷会撬锁,我就干脆连锁都不装了吧?
除了房子是大头之外,现在不少家庭也热衷于理财投资,或者是像王老伯这样炒股的。
对此,焦焦建议,夫妻双方都有必要了解家里的资产状况。像存款、理财或者是股票账户,夫妻两个都要知道。
虽然说,像王老伯这样瞒着家人“野豁豁”的人毕竟是少数,但是家庭中资金的流向,还是很能反映家庭关系的变化的。
更何况,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意外状况发生,说了不好听,另一半得了急病,或者出了车祸之类的,如果自己两眼一抹黑,丝毫不了解情况,那不是更耽误事儿吗?
那么,万一碰上王老伯那样的情况,配偶就只能自认倒霉吗?当然不是。
对于另一半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挽回损失。
首先,要搜集证据。比如说转账凭证,再比如说,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而非个人所有的证明,另外,就是接收这笔财产的人的身份信息,以及对方并非善意取得的证据等等。拿着这些证据,就可以上法院打官司了。
说了那么多,当然也是防患于未然。希望焦焦假设的这些情况,出现得越少越好啦!
020/7/26 本期老法师
沈雪颖
《庭审纪实》主编
好啦,今天的《请问老法师》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啦!如果大家在法律方面有什么需求,欢迎通过留言和我们互动,或者点击“案件聚焦”公众号下方的“我要求助”,选择您需要的求助类型进行填写,我们会选择典型案例为大家答疑解惑!
我们下期再见哦!
编辑|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