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2020年公开招聘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金台区委、区政府同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我区拟公开招聘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2020年全区拟公开招聘15名“双一流”大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急需紧缺的城市规划、软件工程、金融专业,可适当放宽到本科以上。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历应聘者年龄宽限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含急需紧缺的本科类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2019年7月31日以后毕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可参考招聘计划表(附件1),《2018年教育部最新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附件3)。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报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金台区人民政府、金台党建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具体职位详见《宝鸡市金台区2020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
报名邮箱:区人社局[email protected]
报名材料:报名表(含电子证件照片,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发送至以上报名邮箱。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联合会审确定面试(考核)人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不作为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的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面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者为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应聘岗位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原则上达到1:3比例;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可不受应聘岗位比例限制。面试(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方式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金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重点从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体检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金台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由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政策支持
1.引进人才可由区政府免费提供公租房或由区财政每人每月发放住房补贴1000元,连续补贴5年。
2.引进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聘任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聘任中级职称。
3.引进人才工作成绩突出,纳入区委人才库,特别优秀的,可评定为区级拔尖人才。
4.对工作满5年,实绩特别突出、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5.配偶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妥善安排工作。子女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协调予以优先办理。
四、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参加金台区以外其他地区招聘(考)。
2.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后,资格复审、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相关信息将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金台党建网站公告,请及时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