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4日讯 河北省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邢台天行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规预售商品房被罚款1.89万元。
处罚决定书称,邢台天行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万和郡”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擅自预售商品房,违规收取购房款壹佰捌拾玖万陆仟叁佰柒拾柒元整。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为,邢台天行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收取购房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进行处罚。具体行政处罚是壹万捌仟玖佰元整。
天眼查显示,邢台天行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资料显示,早在2018年,邢台天行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因“万和郡”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擅自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被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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