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徐倩) 8月18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称,沈阳第二次集中供地挂牌公告时间延期至2021年9月6日,挂牌交易时间延期为9月7日-17日,竞买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顺延为9月15日。
据悉,沈阳第二次集中供地原本预期于8月19日至30日进行挂牌出让。根据此次公告,在供地时间表延迟的同时,沈阳还对土地出让规则进行了调整。例如,禁止“马甲”行为,即“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同时,取消了无偿代建内容,涉及限地价的地块采取“限地价、竞更高更优建筑品质”模式。
与此同时,公告对购地资金来源也作出要求,竞买人缴纳的购地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提供竞买人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外,还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同时,竞买人缴纳购地资金须从其自有账户中汇出。
公告进一步明确,沈阳自然资源部门会同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购地资金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三年内不得参加沈阳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新京报记者 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