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劝签主要发生在征收项目开始后的初始阶段。此时,征收公告刚刚发布。征收方会通过入户座谈,说服被征收人尽早签字。
征地开始后,征收人不断地入户进行征地说服工作,是因为此时征地才刚刚开始,大多数人法律意识薄弱,不熟悉征地补偿的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还没有来得及聘请律师。
也就是说,此时被征收人对征收工作的理解几乎为零,征收方掌握着主动权,被征收人不会驳斥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计划的解释。然后许以一些小利润和小额福利,如现在签约就给予拆迁等,一些可以欺骗被征收人签字的奖励。
综上所述,劝签的目的可以概括为:通过劝说,率先突破哪些法律意识淡薄、权利意识淡薄、人格软弱的被征收人,这是最省时、最节能的方式。对于其他人,再另外想办法搞定。
在实践中,有三种常见的劝签方式:
1、甜言蜜语,降低警觉性。当拆迁方在早期动员拆迁时,最常使用的招数就是糖衣炮弹,用其甜言蜜语哄骗拆迁人尽早配合拆迁。
用哄骗的方式,如口头承诺支付比其他家的安置补偿更多的奖励费用,口头协议支付比原始补偿更多,口头承诺在签署和解补偿协议后支付补偿等。
但是,拆迁方的这些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如果被拆迁人遇到使用这一手段的拆迁方,律师建议被拆迁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让拆迁方必须将所承诺的写入安置补偿协议并签字盖章。(2)将拆迁方的承诺以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以作为后期维护利益的证据。
2、言语威胁,对被拆迁人的施加心理上的压力。例如,征收方一再强调收集项目的特殊性,说这是上面的政策,然后告诉被征收人,即使一直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最终都是要被拆除房屋,请律师也是不能改变的。
通过这些话语,对被征收人施加了心理压力,而有些人则不了解法律。内心也存在于“政府的文件和工作不能不服从”的观念中,在压力下就被迫签署。
3、暴力逼迁,强迫签名。一些被拆迁人在新闻中看到各种暴力拆迁和非法强制拆迁后感到困惑和害怕,于是签订了补偿协议。或者部分被拆迁人受拆迁人胁迫或者遭遇了各种暴力拆迁方式,如:
(1)拆除方使用胶水密封被拆迁人家中的门锁。(2)断水断电使被拆迁人脱离的生活的状态。(3)挖路来影响被拆迁人的正常生活。(4)利用被拆迁人公职身份进行侧面攻击威胁,被拆迁人不得不妥协让步。
北京拆迁律师提示大家:
在征收过程中,我们不能减少警惕,多听,多看,多问,少说,然后才行动,以免陷入拆迁方的陷阱。如果你遇到一些你不理解的事情,不能盲目听取拆迁方的话。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并寻求解决方案。
另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不公平待遇时,必须以保障人身安全为前提,保留下证据,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