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调控再出招,二手房挂高价或成历史

发布时间: 2020-09-18 18:16:17 来源: 界面

记者 樊旭

深圳市司法局周五发布《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称,拟建立房地产交易价格监测制度,对存量商品房或二手房进行价格引导。

征求意见稿第76条指出,市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交易价格监测制度,并可以根据房地产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适时采取必要措施稳定房地产交易的价格水平。

针对二手房交易,征求意见稿第77条指出,市主管部门建立存量商品住房买卖的合理价格引导机制,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市主管部门及时发布合理成交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点评称,此次规定可以总结为“异动必管”。一旦有炒作等现象,就要及时进行管控,以稳定市场预期。同时,过去二手房方面缺失监管的体系,所以导致价格出现较大的波动,此次政策填补了这一漏洞。

“去年到今年,深圳二手房的价格炒作比较多,包括业主联合操控价格等行为,显然都要面临管控。所以此类政策的出台,对于后续二手房市场的稳定是有积极作用的。实际上,后续全国其他城市也应该学习深圳模式,在二手房方面要进行价格引导,通过引导来规范市场交易和定价。”他说。

除了房屋买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了对租赁市场的监管。第78条指出,市主管部门要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发布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房屋的租赁参考价格。

这是自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租赁条例》以来,首个明文提出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发布制度,并定期公布租赁参考价格的城市。

严跃进指出,深圳租赁市场也比较活跃,租金方面确实需要积极引导和管控,防范租金过快上涨。通过建立价格发布制度,能够使得房租定价更加规范,对于一些超过指导或参考指标过高的租金,可以落实严格的管理,以促进租赁市场的稳定。

在7月中旬国务院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重申“房住不炒”后,深圳已经接连出台多个政策加码房地产调控,防止市场过热。

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文件,调整户籍居民购房条件,规定社保和个税缴纳时间,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购买商品住房。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联合发文称,将通过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堵上以“假离婚”骗取购房资格或贷款资格的漏洞。

从房价来看,新一轮调控已初见成效。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8月,深圳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1%,涨幅收窄0.1个百分点,为连续第二个月收窄,也是当月四个一线城市里唯一涨幅收窄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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