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程凌润
进入供暖季以后,供暖问题成为济南市民关注的热点,壹粉“笛子0216”则因二手房拖欠的暖气费的问题犯了愁。
据了解,拖欠的804元暖气费是房产交易之前产生的费用。壹粉“笛子0216”认为应该由原房主承担,而原房主则称欠费应该由原租客承担,可租客自称去年供暖季已经“报停”。
缴纳暖气费被告知有欠费
今年5月份,壹粉“笛子0216”在济南市槐荫区居易香桔市小区购买了一套70多平的复式二手房,成交价为110多万。房产买卖过程中,双方还进行了自来水、天然气、供电等过户手续。
“10月份,我对象去交暖气费的时候,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拖欠了去年的取暖费,需要我们补上(欠款)才能开通(供暖)。”壹粉“笛子0216”说,去年他们还没有购房,取暖费的欠款应该由原房东承担,可是原房东并不愿意支付欠款,而且供热企业“认房不认人”。
“一共是(拖欠了)两个月的取暖费,加上滞纳金也不到一千块钱。”壹粉“笛子0216”说,最初买房的时候,她没有想到会有拖欠的暖气费,可是取暖费欠款的问题始终没有协商好。
至今,取暖费的欠款没有人缴纳,而壹粉“笛子0216”也没办法缴纳今年的取暖费。
原房主不愿承担相关费用
“这个房子是我2007年买的,刚开始是我们自己住。后来,我们全家在2015年出国以后,这个房子就出租去了。”房屋的原房主李先生说,当时他是通过房产中介找到了租客,只签了一年的合同,之后续签就没有签合同。
“2018年,我们全家搬迁到上海,去年年底就讨论在上海买房,我们决定卖掉济南的房子。”李先生说,他提前四五个月告知租客卖房的事情,可是租客没有及时搬走,还拖欠了水电气相关费用和1万多元的房租。
由于李先生长期不在济南居住,他并不清楚取暖费的事情,而且房产中介也前期做房产调查时也没有摸清楚取暖费的事情。“暖气我也没有用,是租客用的,这个钱应该由他来出。”李先生说,去年去年费的欠费应该由租客承担。
“刚开始还能联系到租客,当时她的态度也挺好,也答应得好好得,结果现在联系不上了。”李先生说,他现在很想联系到租客让其支付取暖费欠款。
租客称上个供暖季已报停
李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租客提供了一张(今年)4月16日拍摄的一张采暖回水管张贴封条的照片。
“以前都用,就去年没用!孩子特别冷时我们就开空调。”租客任女士称,他们家去年没有交暖气费也没有用暖气,而是用空调取暖。
对于拖欠暖气费的问题,任女士说他们在上个供暖季“报停”了。“就是供(暖)了,我们也没用呀!”任女士说,“该我们承担的我们不会推卸的!但暖气去年确实是没用。”
不过,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多次致电任女士,对方并未接听电话。
济南绿园供热有限公司:
已打开阀门确保正常供暖
双方协商后再缴纳取暖费
针对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拖欠取暖费的问题,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居易香桔市小区供暖公司——济南绿园供热有限公司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称壹粉“笛子0216”所购房产拖欠的取暖费是804元,今年需要缴纳的取暖费是1508元。
“我们已经跟打开了供暖管道的阀门,让他正常用着,不影响正常供暖。”该工作人员说,他们公司暂时不向壹粉“笛子0216”收取取暖费,双方协商解决以后再补缴。
对于任女士所说的暖气“报停”的事情,该工作人员称前期正常供暖了两个月,后来才正式“报停”,因此仍要补缴2个月取暖费。
律师说法:
房产交易前由原房东结清所有费用
“这种情况下,由原房主承担欠费,然后原房主再联系租客。”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恩阳说,通常情况下,房产交易之前,由原房主应该把所有水电暖气以及物业等费用全部结清,然后“完整地交给买房人”。
甄恩阳建议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查看房屋有没有欠费,相关的电费、水费、暖气费等都要约定好,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