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市民王先生通过济南鲁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鲁寓公司)的房屋托管机构租赁公寓,缴纳一年租金及押金共计21000元。孰料,王先生刚住了半个月,这家公司突然关门,工作人员也失联。直到联系房东他才知道,该公司从房东那收房价格比租赁给他的价格要高425元,且该公司月付给房东租金。房东因未收到公司月付的租金,要求王先生搬出公寓。
11月17日,新时报记者探访发现,济南鲁寓公司办公室已无人办公,该公司一名经理电话也一直无法接通。目前,王先生已报警。据媒体公开报道,全国已发生多起房屋托管公司失联事件,基本都是“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这种高风险经营模式。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注意到了房屋托管公司暴雷的风险,相关措施陆续出台。
花两万多租房,刚住半个月中介就失联了
今年10月份,市民王先生在济南华信路附近寻找房源准备租房,他看中一套45平方米左右的公寓。通过平台预留电话沟通、看过房子后,对方将他带到一家名叫济南鲁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托管公司,他这才知道房东将房子委托给了这家公司托管。
“起初打电话的时候还以为他是房东,后来被带去了那个公司,他们给我出示了房东的委托协议,我记得上面写着房东全权委托鲁寓公司出租。”王先生说,因为工作人员跟他说如果交整年,那么房租是1575元/月,比该区域的租房价格大概便宜一两百。
王先生觉得公寓不错,价格也便宜就与济南鲁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租房协议,并缴纳了整年房租18900元及一个月押金2100元,共计21000元。“合同上签的是2100元/月,押一个月房租,付九个月房租,然后赠送三个月,总共算下来交了21000元,除去押金,每个月房租确实是他承诺的价格。”王先生说,看到合同时他也提出了质疑,但工作人员说有三个月空房期,“我以为是疫情生意不好做,他们赠送的”。
交完房租后,王先生便入住了公寓。大约住了半个月,10月30日,帮他办理租房手续的工作人员突然发微信说公司没人了,业务员都没拿到工资。王先生赶到济南鲁寓公司核实,发现其玻璃门紧锁,里面也没有工作人员办公。“业务员提供了一个经理电话,我一直也没打通。”
随后,王先生通过业务员联系到了房东,他这才知道济南鲁寓公司和房东签署的托管合同是月结,每月租金2000元。“就是高收低租,房东说就收到一个月房租,后续没再收到钱,让我们搬出去,否则强制收房。”王先生说,因为他和房东都是受害者,双方目前已达成新的约定。
刚收了一个月房租,房东就再也没收到钱
“我在文化东路有一套公寓,之前挂在网上出租,济南鲁寓公司联系到我,我想着托管给公司我省心,就跟他们签了三年。”市民安先生说,根据协议,鲁寓公司先付给他一个月押金,随后按月给他打房租。
安先生说,他9月21日,按时收到了一个月的房租,10月份该公司没有按时打钱。“我联系他们工作人员,还专门找到他们公司,一开始说两天后,又说查账再等三天。”他说,等他再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时,对方说已经离职,后续公司会有其他人负责处理。
见济南鲁寓公司工作人员失联,安先生立马联系租客,让其别再给该公司支付房租。“我以为他们是按季度付房租,没想到付了整年的。而且他们给租客的价格比从我这收房的价格还低,我俩一合计,发现这事儿不对劲,这不就是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嘛。”他说,租客交了房租,但他作为房东却没收到,双方都是受害者,现在只能先协商。
“据我所知有二三十名租客,最早的是8月份签约的,被坑的房东也有不少。”安先生说。
目前,租客和房东已经报警。
现场无人办公,工商信息显示刚注册三个月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租赁合同,记者看到甲方为济南鲁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2020年10月31日至2021年10月30日,其中租金2020年10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其中前9个月的租金为2100元/月,共计18900元,后三个月租金减免。王先生还缴纳了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金及押金一共缴纳21000元。该合同违约责任一栏显示,若租赁期内济南鲁寓公司违反约定,应向租客退还剩余租期内所有房租及押金,并赔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17日上午,新时报记者找到济南鲁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透过玻璃门能看到,该公司已无人办公,办公桌上还有电脑等办公用品未搬走。“它还欠房东的房租,房东这准备再出租出去。”现场一名自称中介的工作人员说。
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济南鲁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等。截至失联前,该公司仅经营了三个月。在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搜索济南鲁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王先生提供了该公司一名张姓经理电话,记者多次拨打未有人接听。
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黄西文表示,公司经营以营利为目的,“高收低租”这种方式有些让人看不懂,但如果公司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那么这种方式可能是其经营模式,但如果公司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其行为涉嫌通过隐瞒欺骗的方式骗取租金,有涉嫌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嫌疑。黄西文表示,市民应通过正规中介租房,另外签合同与房主本人见面并商谈租房价格等事宜,避免被不良中介欺骗。
全国发生多起房屋托管公司失联事件,相关监管政策盼落地
据媒体公开报道,全国已发生多起房屋托管公司失联事件,今年8月至今,济南至少有2起类似事件。8月,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疑似跑路失联,不少房东和租客被骗;10月,城城找房济南分公司突然失联,办公室人去楼空,有交了一年租金的租客遭房东驱赶。
业内人士指出,这类跑路或失联的房屋托管公司都有相似的套路,那就是“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具体来说便是高价从房东手中拿房源、月付或季付费用,然后低价租给租客,但要求其一次性缴纳半年以上的租金,通过时间差、租金期限错配短时间内获取大量现金流。但,这些公司都是租赁合同还未到期,便玩失踪或者跑路。
“这种托管其实就是我们经常说的‘长租公寓’,‘高收低租’‘长收短付’这种模式是高风险的,这种预收租金的方式,在房源足够多,可以获取大量现金流的前提下,利用这种现金流进行高收益理财。它本质上从事的是类金融的资产托管业务,以合同、经营、投资名义,实际上从事的是金融活动,它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在监管上面也是有欠缺的。”业内人士说。
值得注意的是,济南市相关部门也注意到了房屋托管公司暴雷的风险。今年6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济南市住房租赁行业信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住房租赁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对全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在从事住房租赁活动中的诚信度进行综合评定分级,住房租赁行业信用等级评定采取对其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量化打分的方法进行,由高到低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失信警告、严重失信,并依据评定级别实施分级管理。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对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据。
今年7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后开展经营。今年8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将房源信息上传至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房源核验,经核验后方可对外发布。“我们关注到这方面,与其他地市住建部门交流学习,也在寻求相应的解决办法。”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今年9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监管有望终结行业中的种种乱象,这就给正常经营的企业创造了更好的环境。”业内人士表示。
另外,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也就“高收低租”等模式频频暴雷现象发出住房租赁风险提示,提醒房东和租客注意以下几点:谨慎选择租赁企业、了解周边租金价格、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向约定账号支付房租、防范“租金贷”风险、查验房源信息和房源状况、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拒绝非正常高佣金的诱惑等。
新时报记者:孔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