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亏大了!”女子狂买14套房,又要退8套!网友憋不住了

发布时间: 2020-12-13 19:16:19 来源: 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原价买的东西转头就打折了……

一般的商品,差价有限

可能也就胸闷个几天……

但如果降价的是房子呢?!

近日,云南昆明一名女子

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去年11月,她以1.1万/㎡的价格

买了14套公寓,总价1400多万元

但到了今年9月

该楼盘房价降为8000-9000元/㎡

她一下损失了300多万元!

如今这房还能退吗?

业主:“希望能把8套房的

500万元分期款还给我”

买了14套房的王女士介绍,去年,她在某楼盘买了一整层共14套公寓。“买来是打算做酒店的,我全款付清了4套房,还有2套是贷款,剩下8套共交了500多万元分期款。当时购买的价格是每平方米11000元不到一点。但最近我朋友也买了这个楼盘,我才知道现在的价格只有8000元/平方米左右。我真的觉得亏大了!现在希望开发商能把8套房的500万元分期款还给我,其他付了款的6套,我就不管了。”

王女士签订的购房合同

开发商:

根据市场动态调整优惠力度

属正常行为

12月8日,王女士和记者一同来到售楼部。该楼盘的房价有没有如王女士所说“降了25%”?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根据市场动态调整优惠力度属于正常行为,且房源均为一房一价,每套房源的价格也是不相同的。

工作人员表示,双方签署的纸质合同,是客户与开发商按各自真实意愿签订的购房合同,案场均有合同模板公示,该合同具备法律效力。按照合同约定,客户需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款项,直到结清全款为止。如果王女士想要退房,根据合同规定,王女士需要赔付合同条款里规定的违约金。

但是,王女士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解决办法。目前双方还在协商当中。

律师:

购房者应当自行承担风险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表示,出现“签订合同后,购房者要求按照当下市场价格支付”的情况时,需要看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提前约定房价可以进行变动,否则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不因房价涨跌而变动购房款”的话,那就不得要求变更。

如果合同条款里没有对房价变化进行约定,那这就是房价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属于商业风险,购房者应当自行承担。

对于此事,

网友们也是各抒己见。

有网友支持和同情王女士

↓↓↓

也有网友表示,

商品房本来就是商品,

价格涨跌很正常

↓↓↓

来源:都市时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