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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又有外资机构“入局”,壳牌石油旗下范达基金申请设立公募
又有外资机构申请设立公募基金公司。
10月30日,证监会官网显示,范达集团有限公司10月29日递交了名为范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资格审批。
据其官网显示,范达集团有限公司(Van Eck Associates Corporation)是一家美国的基金公司,由壳牌石油(Royal Dutch/Shell Group of Companies)的创始人家族创立于1955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范达旗下全球资产管理总规模超过561亿美元,是当今全球十大ETF提供商之一。
1968年,范达针对美国市场存在的通胀风险,推出了全美第一只投资于金矿的主动型管理基金,填补了当时的市场空白,由此奠定公司在硬资产投资领域的领先地位。1993年,范达将中国以及其他新兴市场作为集团业务发展的战略重心,由此开启新的业务布局。2006年,范达察觉到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市场的巨大发展潜力,通过独特的产品研发与创新,成为当前全球最大的ETF提供商之一。
2013年,范达设立范达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2014年,范达以RQFII形式在纽交所上市沪深300指数ETF、纽交所第一只人民币债券ETF和中创100指数ETF。2017年,变更“范达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为“范达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按照证监会此前公布的时间节点,从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经统筹研究,证监会进一步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基金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取消首日,就有两家外资巨头提交了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
证监会审批进度信息显示,4月1日,贝莱德金融管理公司(BlackRock Financial Management)和路博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Neuberger Berman Investment Advisers LLC)提交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资格申请,证监会已经接收材料。
5月19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富达亚洲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提交《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资格审批》。富达亚洲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即富达国际在亚太区的经营实体,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资格得到批准后将注册成立100%外资控股公司。
而在8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核准设立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贝莱德成为首家获批的外资全资公募基金公司。批复显示,核准设立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莱德基金”),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贝莱德金融管理公司(BlackRock Financial Management,Inc.)100%控股。
目前,路博迈和富达在证监会公布的进展中均显示9月18日为其受理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决定日,暂未有进一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