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童牧瑶
此前,《壹财信》关注到酒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酒仙网)的对外投资失利以及IPO前多名股东退出的问题。继续研究后,发现其存在多条动产抵押或未披露,向自然人提供无息借款以及客户注销后仍产生交易等问题。
动产抵押信息或遗漏
2014年8月成立的酒仙网是以品牌运营为核心的酒类全渠道、全品类零售及服务商。研读招股书过程中《壹财信》发现,酒仙网报告期内存在多条动产抵押信息或未披露。
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下称:动产融资系统),酒仙网于2019年5月31日登记了一条动产抵押信息,酒仙网将其现有及将有的全部不超过200万瓶的五粮液(经典)产品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下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由此获得20,000万元的被担保债权数额,履行债务期限为2019年5月31日至2022年5月30日。
此外,动产融资系统还披露了酒仙网全资子公司北京酒仙网新零售有限公司(下称:酒仙网新零售)多条动产抵押信息。
在酒仙网登记抵押信息的当日(2019年5月31日),酒仙网新零售将其现有及将有的全部不超过200万瓶的五粮液(经典)产品抵押给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由此获得20,000万元的被担保债权数额,履行债务期限为2019年5月31日至2022年5月30日。
2019年12月30日,酒仙网新零售登记了两条动产抵押信息,其抵押物皆为五粮液酒,抵押权人同时为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被担保债权数额分别为436.32万元、4,800.06万元,履行债务期限均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29日。
(截图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以上动产抵押信息未显示注销,但在酒仙网招股书中并未得到披露,原因不得而知。
值得注意的是,据招股书披露,酒仙网及其控股股东分别持有新三板挂牌企业名品世家1.1128%、1.6173%的股份。同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也持有名品世家1.91%的股份,巧合的是中信证券和中信银行同属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而上述未披露的动产抵押信息的质押权人皆为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向自然人提供无息借款
值得注意的是,酒仙网还存在资金频繁拆入拆出的问题,特别是还向自然人提供了无息借款。
2017年,酒仙网孙公司北京酒仙壹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临沂醉梦酒业有限公司和北京法帝管理咨询中心金(有限合伙)合计拆借资金100万元。同期,酒仙网孙公司梦特骑士(香港)国际酒业有限公司从彩色辉光金国际有限公司拆入资金1,250万元,前述资金拆借均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2020年酒仙网孙公司偿还上述三笔款项,并按照资金占用期间不低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支付了利息。
与此同时,2020年酒仙网因支付采购货款存在临时流动资金需求。为尽快按照要求支付款项,公司向控股股东酒仙电子商务、公司监事贺松春、酒水供应商成都经典玉液酒业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时代金源腾达商贸有限公司及其他外部单位安阳恩华商贸有限公司和上海晟昱驱动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短期资金拆借,合计金额为22,218.61万元。
同年酒仙网归还前述借款,并按照不低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支付利息。除资金拆入之外,酒仙网也存在资金拆出的情况。
2019年,公司开始开展线下小型门店的酒快到业务,其中北京地区的合作方北京骏程新零售有限公司(下称:骏程新零售)要求在业务探索初期,公司提供一定的资源投入及相应支持,包括以参股方式持有部分股权、提供部分资金及铺货支持等。当年公司对其提供资金支持,两次借款皆为100万元。
同期,北京丰图展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酒仙网2.5332%的股份,其自然人股东许鹏向酒仙网借款1,000万元,用于其个人短期资金周转。
值得注意的是,在资金偿还时,骏程新零售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收取了相应的利息。而自然人许鹏偿还借款时并未支付利息,对此,酒仙网给出的理由则是许鹏借款时间短。
但是,2019年、2020年酒仙网参股公司向北京骏程新零售两次借款,其中借款时间较短的那次,是在2019年10月22日拆出资金100万元,2019年12月30日还款,该借款时间为70天。许鹏则是2019年1月15日借款,2019年4月3日借款,借款时间为79天,比上述借款时间长了9天,这与酒仙网给出的因借款时间短而不收取利息的理由存在矛盾。而对于自然人许鹏,招股书中并未披露相关信息。
与已注销客户继续交易
更值得一提的是,酒仙网还存在向已注销客户销售产品的问题。
招股书披露,伊州区北郊路志吾酒庄(下称:志吾酒庄)是酒仙网2018年主要线下连锁业务客户,酒仙网当年向其销售金额为428.50万元,占比重为1.46%。
企信网显示,志吾酒庄成立时间为2017年12月,经营者为逄志吾,其资金数额为10万元,从业人员为2人,2018年营业额为3万元。这与当年向酒仙网采购的金额无法匹配。
(截图来自企信网)根据公开资料,包括志吾酒庄在内,逄志吾有5家关联企业,另外四家分别为伊州区北郊路张冬百货商行(下称:张冬百货)、伊吾县一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顺城酒业有限公司(下称:顺城酒业)、伊吾县志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除了两家运输类企业外,张冬百货成立于2019年7月,顺城酒业于2007年吊销,因此在2018年志吾酒庄向酒仙网采购的数据并不存在其他同一控制下的采购合并,而这3万元的营业收入与428.50万元的采购,让人对该两组数据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与上述客户情况相同的还有一家企业。
据招股书,销售经理李静敏于2016年10月入职公司,目前仍在公司任职。值得注意的是,李静敏为闫会彩的亲属,刘振方为闫会彩亲属。报告期内,酒仙网向闫会彩、刘振方经营的企业进行了销售。
2018年至2020年,酒仙网向闫会彩经营的太原市万柏林区亨丰烟酒商行(下称:亨丰烟酒商行)销售金额分别为330.74万元、518.25万元、395.40万元。但企信网显示该商行2018年的营业收入为10.39万元。
(截图来自企信网)综合招股书与企信网信息,亨丰烟酒商行2018年的购销数据无法匹配。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2018年、2019年酒仙网向刘振方经营的太原市万柏林区振方综合经销部销售,金额分别为318.52万元、3.19万元。但企信网显示,该经销部于2017年9月26日注销。
(截图源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客户已经注销,但酒仙网仍与其产生交易,酒仙网和保荐机构应该给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