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券商中国
原标题:中止审查!景泽基金设立被否,上银基金团队出走闹剧收场,被否或因违反高管任职管理办法
上银基金公司核心高管设立景泽基金,另立门户一事有了结果。
证监会官网2月28日最新信息显示,2019年4月4日申请设立的景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于中止审查状态,这意味着“景泽基金”已遭监管部门否决。
去年四月,证监会的审批事项信息显示,李永飞、王素文、栾卉燕、郑清丽、赵兰芳、杨锴、倪侃、史振生等多人申请发起“景泽基金”,但上述人员皆是上银基金的核心高管和员工,甚至包括上银基金公司当时的在职总经理李永飞、在职督察长史振生。颇为微妙的是,“景泽基金”发起人内部似乎也出现“内讧”, 在李永飞因发起“景泽基金”离职后,作为发起人的史振生却转任上银基金首席信息官。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高管任职办法与行为规范,基金公司高管不得从事与所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基金托管银行的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高管团队“身在曹营心在汉”
证监会官网2月28日最新信息显示,2019年4月4日申请设立的景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于中止审查状态。这也是继本源、安邦、太平洋、苏宁、不二基金等5家申报设立基金公司后,第六家处于申报中止审查状态的公募基金公司。
“景泽基金”的申请一直备受市场关注,更在2019年成为坊间热议的对象,原因在于这家拟申请设立的基金公司,其多位发起人与上银基金公司员工名字重合,被认为是上银基金公司的核心团队另立门户。
去年4月,中国证监会的审批事项信息显示,李永飞、王素文、栾卉燕、郑清丽、赵兰芳、杨锴、倪侃、史振生、田博申请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资格审批——景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材料已被接收,且已于当年4月12日补正,等待中国证监会的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
不过,根据券商中国记者发现,“景泽基金”的发起人中,李永飞其实正是上银基金公司的在职总经理,当时并未离职。
上银基金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公募基金,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13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更有趣的是,除了李永飞,景泽基金的发起人王素文当时为上银基金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董事长兼总经理,史振生为上银基金公司的督察长,栾卉燕为会计工作负责人,至于倪侃则担任了上银基金旗下4只债券型基金的基金经理,根据中基协从业人员信息公示,杨锴、郑清丽也均出自上银基金公司,这看起来更像是核心高管的集体出走。
冲击上银基金规模经营
自家公司的总经理正打算带着一批核心高管、员工另立门户,更以公开信息的方式的寻求申请新的基金公司“景泽基金”,但对这种“骑驴找马”的做法,上银基金当时并未有直接回应,不过在三个月后,上银基金发布了一则高管变更公告。
去年7月22日,上银基金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李永飞因个人原因离任总经理,新任刘小鹏为公司总经理,新任衣宏伟为副总经理,任职日期2019年7月18日。“公司对李永飞先生任职期间对上银基金事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上银基金公司在李永飞的离职公告中如此表示。
颇为微妙的是,在总经理李永飞或因发起“景泽基金”于当年七月底离职后,“景泽基金”的另一发起人史振生并未随李永飞离开上银基金——上银基金去年10月22日发布高管任免公告,原督察长史振生转任首席信息官。
李永飞、王素文、史振生等人缘何打算另立门户发起景泽基金?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这或与上银基金公司过去多年频繁的高管变动有关,从而使得这家公募基金公司的规模和竞争力一直处于“勉强”当中,但此番包括总经理在内的一批核心人才以公开的方式集体出走,发起“景泽基金”这一事件,对上银基金公司在之后的经营造成不小的扰动。
2019年是公募基金躺着赚钱的一年,不少基金公司的资产规模借助去年的行情实现大幅增长,但上银基金却被“景泽基金”坑了一把。wind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12月底,上银基金公司的资产规模为592亿,行业排名48位,较2018年末减少了131亿。
被否或因违反高管行为规范
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公募基金公司一般不对相关人员设立严格的竞业协议,因此从一家公募基金公司跳槽到另一家公募基金,乃是基金业的家常便饭,国内大多数基金公司的高管、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都有多个公募基金的从业经验。
不过,上述跳槽同业的现象也都建立在相关人员离职的条件上,并不存在尚未离职就未下家准备开工的现象,而当一批核心高管以证监会官网刊登的公开信息方式寻求出路,显然对所在公募基金造成较大的损害,动摇了军心。
此外,虽然睿远基金公司就是陈光明在上家公司任职期间申请设立的,但这可能也并非一个合适的前例。睿远基金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递交公募基金公司的牌照申请材料,一直到八个月后,也就是2018年3月8日,东方资管才正式发布董事长变更公告显示,陈光明因个人原因离职,但作为正宗公募基金的睿远基金公司,与东方证券旗下资管公司显然并非一回事。
景泽基金与上银基金显然是典型的同业,而当上银基金公司的核心人员,以在职高管的身份申请发起景泽基金公司,可能与上银基金公司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事实上,2019年末的上银基金公司资产规模在“小牛市”中出现下降现象,可能也说明这一问题。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三章《基本行为规范》第十九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维护所管理基金的合法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不得从事与所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基金托管银行的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