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 柯
11月12日,证监会官网更新披露了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林循环”)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此次IPO,格林循环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2,110.69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拟于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证券”)。
《壹财信》发现,格林循环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突击入股,但另一方面存在IPO前夕还有员工退股的情形;此外,招股书信披出现了与公开信息“打架”的情况。
东方证券突击入股
格林循环作为一家致力于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与废塑料改性再生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拆解与综合循环利用以及废塑料的改性再生。
2018年至2021年1-6月(下称“报告期”),格林循环进行了三次增资活动,仅2020年10月,格林循环的前身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下称“江西格林美”)就进行了两次增资,注册资本从60,490.00万元增至85,976.4532万元。
据招股书,格林循环这两次增资的单价均为2.4797元/注册资本(折合股份公司价格2.3689元/注册资本)。
但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0月28日格林循环的第二次增资活动中,河南省东证豫资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东证豫资”)认缴注册资本2,016.3333万元,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格林循环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系受同一控股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1年11月5日),东证豫资持有格林循环2,110.694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1911%,为格林循环的第六大股东。
而据证监会2021年2月9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指出,发行人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上述新增股东应当承诺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以上规定,申报前12个月内的新股东认定为突击入股。值得注意的是,格林循环第一版招股书申报稿的签署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东证豫资的增资入股行为发生在2020年10月,仅仅相隔了不到9个月时间。
而据格林循环控股股东格林美在2020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格林循环上市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格林循环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申请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备案登记,并于12月28日收到了江西证监局予以辅导备案登记的反馈,辅导机构为东方证券。此时距离东证豫资增资入股格林循环仅过去两个月。
IPO前夕员工退股
但与东方证券突击入股相反,在IPO前夕还发生了多名员工退股的情况。
2020年10月26日,格林循环控股股东格林美将自己持有的部分格林循环的股份转让给了格林美员工持股平台和格林循环员工持股平台,转让价格均为2.4797元/注册资本(折合股份公司价格2.3689元/注册资本)。其中,格林循环员工持股平台包括新余超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新余超盈”)和新余鼎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新余鼎源”)。
据格林循环回复意见,新余超盈与新余鼎源合伙人均为格林循环或其子公司的在职员工,且未在格林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
但回复意见及企查查显示,上述两家员工持股平台成立至今存在人员减持股份或退出的情况。
据回复意见,2020年11月16日,马琳退出新余超盈;2020年12月8日,罗帅、高风翔退出新余超盈;2021年3月8日,刘德平、闵忠、汪瑞、刘宝退出新余鼎源。
据企查查,2020年12月14日和2021年11月15日,戴畅威、黄俊分别退出新余鼎源,2021年11月12日,周杏、张磊退出新余超盈。
(截图来自企查查)据招股书,上述人员中马琳现任格林循环副总经理;据回复意见,周杏系格林循环普通管理人员,张磊系格林循环河南子公司管理人员;据格林美2020年5月23日发布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对象名单》,姓名同为刘德平、闵忠的员工职务岗位为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其余退股员工(罗帅、高风翔、汪瑞、刘宝、戴畅威)具体任职未知。
多处信披数据打架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深交所上市公司格林美直接持有格力循环61.1163%的股权,为控股股东。
据格林美2021年半年度报告,格林美重要非全资子公司格林循环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274,984.56万元,负债合计99,335.50万元,营业收入当期发生额为66,537.70万元,净利润为7,455.33万元。
(截图来自格林美2021年半年报)但据招股书,同期格林循环的资产总计275,827.49万元,负债总计99,925.25万元,营业收入为68,110.85万元,净利润为7,708.50万元,与格林美半年报中所披露的相应数据均存在差异。
除此之外,格林循环的回复意见中也出现了与公开数据冲突的情形。
大冶市欧亿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欧亿鑫”)系格林循环2021年上半年第五大客户,当期交易额达2,217.82万元。同时,欧亿鑫还是格林循环同期的供应商之一,格林循环对其采购额为2,981.81万元。
除此之外,据格林循环回复意见,报告期内欧亿鑫还是格林循环兄弟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格林美(荆门)”)的供应商之一,2019年度格林美(荆门)向欧亿鑫采购碳酸镍废料共计3,400.47万元。
但奇怪的是,据企信网公示的欧亿鑫2019年工商年报,欧亿鑫当期营业总收入只有3,204.00万元,比同期对格林美(荆门)的销售额还要少196.47万元。
格林循环在披露募投项目环保投入金额时,也存在着与环评文件表述不符的情况。
本次IPO,格林循环拟募集8.37亿元投向年拆解15万吨报废“非补贴类”电子电器项目、年循环再生10万吨改性塑料智能制造项目、高分子材料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据招股书,年拆解15万吨报废“非补贴类”电子电器项目总投资额为24,6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入达1,423.00万元。但据该项目环评报告显示,项目的环保投资额仅有60.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只有0.24%,这与招股书所述数据相差甚远。
出现该种情形的还有年循环再生10万吨改性塑料智能制造项目,招股书显示项目总投资额为28,984.00万元,环保投入总额为1,590.00万元;但项目环评报告却显示项目总投资额为29,000.00万元,环保投入仅有350.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仅有1.21%,与招股书所示金额存在较大差距。
招股书称,高分子材料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环保投入额达720.00万元,但环评文件中显示项目环保投资仅有50.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只有0.33%。
(截图来自格林循环的环评文件)格林循环上述出现的各种信息披露打架的情况,还需要格林循环及保荐机构给出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