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因2020年4月15日、16日、17日、20日,ST东海洋股票价格涨跌幅分别为5.12%、4.87%、-3.80%、4.82%,股价波动较大,深交所已对ST东海洋下发关注函,要求ST东海洋在2020年4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上报并对外披露。
关注函显示,2020年4月15日,ST东海洋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0万元至4,800万元,同比增长9,844.75%至13,159.67%,其中因资产转让形成的非经常性损益为6,876.44万元。
针对以上情况,深交所请ST东海洋说明上述资产转让的具体进展,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过户、款项收回等情况,并说明确认损益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此外,深交所还请ST东海洋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业绩预告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并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深交所的关注函,将部分投资者的目光再度聚集到ST东海洋上。近两年,ST东海洋的经营发展并不平稳,除了在《2019年度业绩快报》中预计净利润亏损5.53亿元外,公司还因信披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6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买入ST东海洋,并在2019年5月7日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除被深交所下发关注函外,ST东海洋此前曾连遭公开谴责处分。
2019年6月4日,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就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ST东海洋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2020年4月7日,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ST东海洋再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最近36个月内,ST东海洋已受到深交所两次公开谴责处分,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三次公开谴责的,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记者据“天眼查”获悉,ST东海洋是一家主要从事海水鱼虾贝藻育苗、养殖及海洋水产加工出口业务的公司。二级市场方面,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ST东海洋基本面并不稳定,投资者还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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