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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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桦
5月15日,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聚合顺)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该公告称聚合顺于5月13日完成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本次发行价格为7.05元/股。
同时,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聚合顺2019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根据相关规定,聚合顺原定于5月18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6月8日。
《壹财信》对聚合顺公开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其存在年报、官方信息与招股书多处数据打架、资金管理不规范、关联交易或利益输送等问题。
客户、供应商数据自相矛盾
聚合顺曾为新三板挂牌企业,于2017年12月摘牌,本次转战上交所主板,发行数量不超过78,887,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31,547,000股。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健所)。
聚合顺新三板及本次上市聘用的天健所,近几年频繁接收警示函,被一些媒体称之为"假账先生"。《壹财信》通过比对招股书及其新三板年报发现,2019年10月22日聚合顺报送的招股书与2016年年报在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方面存在数据打架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聚合顺2016年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收入分别为浙江锦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锦盛集团)8,841.31万元、温州尚善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尚善化工)7,154.65万元、山西运城制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211.38万元、杭州永昌锦纶有限公司(下称:永昌锦纶)4,749.23万元、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3,908.33万元,合计为30,864.91万元。
而聚合顺2016年年报对于前五大客户名称并没有详细披露,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收入分别为第一名尚善化工7,154.65万元、第二名6,211.38万元、第三名4,407.84万元、第四名4,313.21万元、第五名3,908.33万元,合计为25,995.42万元。
通过比对可以看出,2016年聚合顺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方面,招股书比年报多出4869万元,差异悬殊。招股书中称锦盛集团和永昌锦纶销售金额包含了同一控制下其他公司,不知4869万元的差异是否由此原因导致?
再看供应商的对比数据。
招股书显示,聚合顺2016年前五大供应商及其采购额分别为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19,939.99万元、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15,544.20万元、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10,891.85万元、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5,965.23万元、凯尔达集团有限公司5,673.99万元,合计为58,015.26万元。
而同样聚合顺2016年年报中对于前五大供应商名称也没有详细披露,只披露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19,372.75万元、15,544.20万元、10,916.60万元、5,923.47万元、5,673.99万元,合计为57,431.01万元。
经过对比,招股书与2016年年报除第二大供应商及第五大供应商采购额相同外,其余金额均有出入,合计采购额方面,招股书则比年报多了584万元,具体原因也未有解释。
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不仅年报与招股书信息存出入,《壹财信》发现,聚合顺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
此前有媒体关注到,聚合顺与公司现任高管姚双燕曾控制的浙江小傅贸易有限公司存在托付转贷的不规范行为。
而《壹财信》还关注到,聚合顺还委托姚双燕代公司存入信用证保证金。聚合顺日常经营中存在通过信用证支付的情况,需预先存入一定金额的信用证保证金,2015年1月,与公司合作紧密的银行工作人员基于业绩考核压力,希望公司某笔信用证以个人存单质押作为保证金,因此聚合顺委托当时监事姚双燕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800万,并将该笔存款质押给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形成了姚双燕个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6年,公司从姚双燕收回利息24.2万元。
此外,聚合顺还存在关联交易或有利益输送嫌疑。
聚合顺在与关联方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永昌控股)交易时的销售单价与非关联方交易单价对比出现较大差异,引起了证监会的问询。聚合顺于2016年和2017年与永昌控股存在关联销售行为,其中2017年关联销售平均单价与非关联销售平均单价差异度达到了7.13%。证监会要求其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初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占比较高的原因,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对此,聚合顺解释称,主要系部分型号特定月份未发生非关联交易,选取与关联交易发生期间距离最近可比非关联交易纳入差异度计算的原因。
募投项目投入表述不一
聚合顺本次拟募集资金50,638.48万元,分别投入到: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32,835.29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908.17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11895.02万元。
《壹财信》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其中一募投项目是由之前项目技改而来。公开资料显示,聚合顺技改前项目为《年产16万吨尼龙新材料切片及1.0万吨差别化锦纶纤维项目》。该项目分期实施,一期建设年产9.9万吨尼龙新材料切片生产线;二期建设年产6.6万吨尼龙新材料及1万吨差别化锦纶纤维生产线。后由于市场形势的变化,企业承诺原审批的1万吨差别化锦纶纤维项目不再建设,技改成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切片生产线,也就是此次IPO其中的一个主要募投项目。
在2019年8月编制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尼龙新材料切片及1.0万吨差别化锦纶纤维项目万吨差别化锦纶纤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附件中,列示了关于《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切片生产线和聚合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大江东经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下称:审批意见),该审批意见显示,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投资32,835万元,与招股书信息一致;但审批意见中还显示,另投资5,61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但招股书中该项目的投资额比审批意见要多出298万元,个中原因不得而知。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壹财信》曾向聚合顺招股书披露的邮箱发去求证函,但截至发稿仍没有收到聚合顺的解释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