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化建设政策解读》(下称《解读》),对市民关心的“什么是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化建设”“为什么要进行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化建设”等10个问题进行解答。其中明确,对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收缴至个人账户的,停车者可以拒绝支付并进行举报。
《解读》指出,本次机动车停车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于5月31日前,完成昆明市主城建成区(涉及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备案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信息化改造,并将停车场信息数据接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鼓励非经营性专用停车场进行信息化改造和数据接入,将富余、空闲车位对外开放或者错时开放。
针对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化建设后的收费问题,《解读》明确,本次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化建设后,仍然执行《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收费标准。收费的基本原则是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主城高于郊区、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对于停车场经营者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或者变相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停车者可以按照机动车停放价格公示牌上的举报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对于停车场经营者不按规定开具统一发票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对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收缴至个人账户的,停车者可以拒绝支付并进行举报。
同时,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具备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公众查询、泊位共享、预约停车等服务功能,实时、多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信息查询、停车诱导等服务。停车场信息化建设完成后,市民想要获知停车场消息,都能从官方认证的停车信息共享平台获取。
值得注意的是,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提供的信息联网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信息联网过程中停车场经营者可能会承担由第三方收取的费用。其中,没有接通互联网的停车场需要开通普通互联网宽带,将产生互联网宽带费用,费用由通信运营商收取;停车场原设备厂家或集成商升级系统可能会收取一定的升级服务费;找不到原设备厂家提供升级服务,需要对停车场收费系统进行改造会产生一定费用。
此外,《解读》指出,如拒不配合开展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化建设的,将按照《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进行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