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亿元片酬,可以指定男一号男二号乃至于B组导演团队……
最近,郑爽又一次成为网络热议的话题人物,原因无他,根据其前夫张恒的爆料,郑爽在拍摄电视剧《倩女幽魂》(后更名《只问今生恋沧溟》)期间,以阴阳合同的方式拿下1.6亿元片酬,涉嫌偷税漏税。
1.6亿元片酬是什么概念?
有网友算过一笔账:一个月薪5000元的普通人,需要不吃不喝连续2666年才能赚到1.6亿元,“可能得从西汉开始挣钱一直努力到现在”;如果你每天中奖500万元,也需要连续32天不间断中奖才可能实现。
更出圈的一个数字是208万元,严谨地说是207.79万元,这是按照郑爽在《倩女幽魂》剧组77天的工作量计算出的日薪——是的,即便是这个数字,很多人不吃不喝工作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赚到。
如果严格按照8小时工作来推算,一系列结论更叫人无奈:郑爽每小时收入约26万元,每分钟收入约4329元,每秒钟约72元。日进斗金,不过如此了。
让人震惊的是,“限薪令”已经公布近4年,市场为何还有这样的乱象出现?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限薪令”的始末:
2017年9月,中广联电视制片委、中广联演员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网络视听节目协会等行业组织联合发表声明,建议演员总片酬不超过剧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2018年6月,中宣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电影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都要规范演员片酬。
同年8月,优爱腾三大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声明,在遵守《通知》规定片酬比例的同时,规定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11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综艺节目也要遵守相关规定。
简单地总结一下,无论是电影、电视剧还是综艺节目,演员的总片酬都不能超过一个项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的片酬不能超过总片酬70%;对主流长视频平台自制和采购的内容来说,在含税的基础上,演员单集片酬不超过100万元,总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
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张恒曝光的“阳合同”中,郑爽在《倩女幽魂》剧组的总片酬为4800万元,另外的1.12亿元,则以对郑爽母亲当时持有的晶焰沙公司增资的“阴合同”达成。
编剧汪海林在微博分析,这种天价片酬与当前很多平台“指定流量”的做法有关系。他透露,一般情况下,平台会指定一个项目的演员范围,要求制作公司在其中选择,“有这几个人演平台就买,随之,平台也会有个大概报价。”
“报价到五个亿购片价的时候,制作公司就可以出3亿请平台指定的演员,一男一女,一人拿走1.5亿,剩下的,所有成本加起来5000万,总共成本3.5亿,除去税、回扣,制片方可以赚接近1亿。真正用来拍戏的钱是5000万,除了制作费还包括编剧、导演、所有工作人员的费用,那么,中国电视剧能好看吗?”
一位自称曾参与《倩女幽魂》的工作人员在知乎的爆料也验证了这一观点:演员轻轻松松拿了高片酬,剧组工作人员却要每天工作18个小时,“天天熬夜往死里干”,辛辛苦苦一天只得200元收入。
天价片酬之外,根据张恒的爆料,郑爽可能还涉嫌偷税漏税。在曝光的微信对话中,其母明确提到40%个人所得税较高,建议通过其他手段将税费降至20%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如果这份阴阳合同被证明是真实的且被相关部门确认为“逃税避税”,郑爽可能要面临追缴及罚款,严重时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郑爽在片酬方面动的“小心思”,可能不止《倩女幽魂》一部。
2018年,郑爽在其主演的《我的保姆手册》剧组领了“艺术总监”一职——通过担任剧组的其他职位领取酬劳,也是明星变相保住高片酬的方法之一。
目前,郑爽方面并未对相关爆料作出回应,所谓阴阳合同以及涉嫌偷税漏税,也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查证。
应该说,“限薪令”诞生在影视项目成本不断增长、长视频平台持续亏损的背景下。而在“限薪令”诞生之后,动辄几亿的高成本内容也确实有所减少,多元化、精品化、垂直化的项目被认为是市场的新宠。但我们依然要发问,影视行业里还有其他的郑爽吗?如何才能杜绝这样的嚣张、肆意的顶风作案?
208万元的日薪,不应该只是网友的“玩梗”,也应当成为回荡在所有从业者耳边的警钟。
(文章来源:周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