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雪球类产品投资比例遭限制,不符合要求不予备案!防范敲入风险,产品监管趋严

发布时间: 2021-10-06 11:57:57 来源: 券商中国

9月2日下午,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获悉,对于雪球结构期权产品的监管正在收紧。

近日,部分券商资管及基金子公司收到来自监管部门的口头通知,针对券商资管的集合产品新增了一项投资比例限制,单只产品投资雪球的比例不超过产品净值的25%,除非投资者全部是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

此外,9月份开始对不符合要求的雪球产品不予备案,不影响存续产品运作。

监管出手限制雪球产品投资比例

券商中国记者从多个信源获悉,部分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收到了关于雪球产品监管的相关通知。由于是接到电话通知,各个券商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基本内容大致一致。

业内流传的一份文件显示,近日监管针对雪球结构期权的指导内容包括:

1、投资比例:单只产品投资雪球结构期权的比例不超过25%,全部为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超过1000万的封闭式集合计划可豁免。

2、做好投资者适当性工作,产品风险等级要和雪球的风险相匹配。

3、加强信息披露,在合同中明确产品敲入的风险,产品运行期间发生敲入的,要对投资者进行特殊提示。

4、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不建议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对雪球产品进行代销。

5、9月份开始对不符合要求的雪球产品不予备案,不影响存续产品运作。

一位大型券商资管的负责人向券商中国记者证实,确实收到了有关部门的电话通知。该负责人表示:“这是新老划断,老产品老办法,新产品新办法。新产品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在备案环节就会卡住。”

另一位衍生品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告诉记者,“新的监管政策针对券商资管的集合产品新增了一项投资比例限制,要求单只产品投资雪球的比例不超过产品净值的25%,除非投资者全部是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类封闭式集合计划才可豁免25%的投资比例限制。同时,25%的比例限制中,不仅包括雪球结构的期权,还包括与雪球挂钩的各类场外衍生品和收益凭证。”

防范敲入风险,雪球产品监管趋严

“个人投资者想要购买雪球相关产品肯定是更难了,因为本身这个制度就是为了防止不适当的个人投资者误解雪球的含义,从而造成敲入后发生亏损接受不了的情况。对于券商资管来说,雪球这类产品的发行量可以预计会有所减少。”对于本次监管的影响,一家头部券商的衍生品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

今年以来,由于市场陷入横盘震荡,被认为“适合震荡市理财”的雪球产品也成为场外衍生品中卖到脱销的明星产品,今年上半年不少券商推出的雪球类产品一度一经推出就“秒光”。

被称为“雪球”的产品全称是“雪球型自动敲入敲出式券商收益凭证”,是场外期权模型的一种。雪球产品目前多为大型券商发行,主力军是一级场外期权交易商。据悉,市场上挂钩中证500等指数标的的“雪球”产品发行最为火爆,一般票息为15%-20%,敲入价格为75%-85%,即安全垫为亏损15%-25%。

雪球结构产品常用的专业术语是“敲入”“敲出”。即每个期权产品会为标的设置上下两条收益率边界,若标的触及上限,会触发“敲出”,期权会自动在第2个交易日提前终止;触及下限则会触发敲入,投资者有可能蒙受亏损。

此次窗口指导中,对雪球类产品影响最大的一条是关于“25%”的投资比例限制。根据监管要求,单只产品投资雪球的比例不超过产品净值的25%,除非投资者全部是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类封闭式集合计划才可豁免25%的投资比例限制。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该监管政策对于纯雪球类产品影响较大。一位私募人士表示,“雪球一开始设计的条款和产品是很有利的,但收益率也在不断下降,一开始年化收益高达25%,近期已经降到了百分之十几。现在有了25%的投资比例限制,未来发行的雪球产品吸引力会进一步下降。”不过,也有私募人士认为,雪球产品不会就此沉寂,未来还会有新的形式出来。

量化私募艾方资产的投资总监蒋锴表示,雪球结构产品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取决于投资者对市场的预判是否准确。据其介绍,雪球结构产品风险主要有两类:一是下跌造成敲入风险,即本金亏损的风险;二是上涨使产品提前敲出后所产生的再投资风险,即投资者在雪球产品提前敲出后,难以找到具备更高收益率资产的风险。

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江涛也表示:“雪球结构产品可看作一种特殊结构的期权,期权本身就比较复杂,对相关的权利、义务、风险收益比,普通投资者可能搞不清楚。2018年初很多雪球产品曾集中触发敲入。只是当时这类产品规模特别小,关注的人不多。”

规范雪球产品销售,做好投资者适当性工作

事实上,监管早已注意到雪球产品爆火,近期也在不断加强对于相关产品的监管。

8月3日,监管部门向各券商发文,要求强化“雪球”产品的风险管控,提醒各证券公司应持续强化风险意识,切实加强相关业务条线合规风控体系建设。下一步,监管将对证券公司发行的雪球产品的销售适当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大检查力度,对于风险管控不足的公司,将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层层追责。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7月份场外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显示,7月份场外衍生品业务存续规模,再创历史新高,规模达到1.65万亿元。这一数据环比增长12.29%,相比去年7月份8288.24亿元的规模飙增超8000亿元。今年以来,尤其是雪球类产品在一众场外衍生品中脱颖而出,让业内人大呼“出圈”。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雪球的火爆一方面是由于市场上低风险的类固收产品越来越少,雪球结构产品在下行风险未发生的情况下,有确定的票息,对原先偏好固收产品的投资者是比较接近的替代品。另一方面,由于场外衍生品业务利润丰厚,券商也比较有动力对其进行推广。

目前,场外交易商总规模已经增至41家,其中,一级交易商为8家,包括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为33家。

在本轮监管中,特别提出,做好投资者适当性工作,产品风险等级要和雪球的风险相匹配。同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不建议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对雪球产品进行代销。

据了解,此前,雪球产品的宣传和销售渠道,不仅仅是局限于证券公司,一些银行理财端的销售渠道,部分宣传和销售将雪球按照“类固收”的产品宣传,夸大收益,强调亏损概率极小,可能会对投资者带来一定误解。

在今年8月3日的文件中也提到,在销售底层资产为雪球产品的资管产品过程中,也应该谨慎使用“保本”、“稳赚”等词汇诱导投资者购买或片面强调收益,金融机构的合规部门应对相关资管产品信息披露文件、宣传推介材料和在销售过程中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进行统一审查,不得销售不符合要求的资管产品。

责编: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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