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这是什么玩具?”
指着商店柜台上一排花花绿绿的“玩具”,4岁的满满好奇地跳了起来。站在一旁的妈妈盯着橱窗里的广告词——“这一口,爱不释手”——皱起了眉:“快走,快走,这可不是玩具……”
3月22日,电子烟监管新规开始征求意见,也将电子烟的争议再次推向公众视野。而“百花齐放”的电子烟,正面临着成分没标准、准入没门槛等多重尴尬。
售卖
主打青春时尚 宛如推荐糖果
“这一口,爱不释手。”
“解析每口呼吸。”
“NOW?PLAY!”
走在三里屯商区,短短一百米范围内的步道两侧,就有七家底商在售卖电子烟。
和普通的烟酒店往往装潢老气不同,电子烟店看起来要时尚许多,诸如“冬日给你宠爱”“疼她就送她电子烟”的广告语明显更投年轻人所好;橱窗广告里时尚光鲜的模特,配上造型新颖的电子烟,也在给路过人传达一个信息——电子烟不是烟,而是时尚产品。
“来,试一口,劲儿不大!”听闻记者没有抽过烟,有店员主动邀请记者“尝”上一口,并称他一个平时不抽香烟的朋友,偶尔也能抽上几口电子烟。店里的柜台和货架上,摆着五颜六色的小盒子,里面全是电子烟的烟弹,不同颜色代表了不同的口味。“薄荷,草莓,黑加仑……”单听店家的介绍,仿佛是在推销糖果。
为了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有的店还设置了“烟弹盲盒”,号称会随机出现100种新口味。店家表示,盲盒是最新推出的活动,里面的烟弹口味是没法直接买到的,这种花样营销也吸引了年轻顾客的好奇。
三里屯的几家电子烟店,店内广告和产品上,大多有“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的标注,有的店还写着购买时需要出示身份证。不过在现场,记者并未看到顾客出示身份证的情况。七家店中,有两家另外注明了“非吸烟者不应使用本产品”,并称“产品含有尼古丁,尼古丁是一种令人上瘾的物质”,而另外的几家店则没有这种说明。
某家电子烟店的广告上,写着“电子烟危害降低95%”“公共场合也可以抽”,记者询问减害数据从何得来,店员只是含混地说,电子烟里没有焦油,所以比香烟危害要小得多,但具体为什么写减害95%他并不清楚。在这家品牌的官网上,甚至写着室内开会也可以抽电子烟。
在各家品牌的烟油包装上,基本都会写含有“甘油,丙二醇,香料,尼古丁”,有的还会多加上一个名叫“植物提取物”的成分,但具体是什么物质店员也说不清。包装还会特意标注尼古丁的含量。不同品牌的标注方法并不一样,有的是写含有3%、5%,有的则是写50mg/ml。
监管
烟杆挂在胸前 走几步抽一口
“快走几步,那冒烟儿呢……”拉着孩子的手,付女士紧走了几步。就在她身后,两家电子烟店紧挨着,一个店员站在店门前,正若无其事地抽着电子烟。烟杆里冒出的股股白烟,顺着她的嘴边飘然而出。
位于丰台区的西铁营万达广场地下一层,是主打青春时尚的潮流商业区,分布着多家电子产品和时尚品牌快闪店。这其中就有三家电子烟商店,售卖悦刻、雪加、柚子等多个品牌的电子烟。
虽然三家店门前都张贴着风险提示,但记者仅观察了不到20分钟,就发现其中两家店出现了店员抽电子烟的情况。甚至有店员一边抽烟,一边在商场中走动,旁若无人。
商场三层,主营幼儿品牌、少儿教育的区域,也能看到偷偷抽电子烟的人。钢笔大小的电子烟,常常被“烟民”挂在胸前,想起来就拿起来抽上几口。由于不需要常拿在手上,抽电子烟的动作比抽传统香烟要隐蔽许多。
“当着这么多孩子,在这吞云吐雾的影响多不好。”看到有过路的人“抽烟”,几名家长普遍表示“很反感”。但对于电子烟是否允许在公共场合使用,大多数人并不知道答案。
“既然今后参照传统烟草管理,那就不应该允许在公共场合抽。”满满的妈妈建议,即将出台的新规中,应有公共场所抽电子烟如何管理的细则,同时不应该允许电子烟的销售出现在普通商场中,更不应以“时尚青春”的面目示人。“拿时尚当噱头,对于上中学的孩子,有很不好的影响。”
市场
烟店分布密集 加盟门槛极低
不同的商圈,都有同样的现象——电子烟门店分布广泛,甚至相同品牌的电子烟在同一商场频繁出现。为何电子烟店会这么密集?一家自称品牌直营店的店主介绍,现在许多电子烟品牌采用的是加盟店的模式,只要有门脸,就能从总部进货开店。
“零风险,零费用,高回报”“最低门槛进入快速发展的电子烟行业”……一家工厂在东莞、公司运营在安徽的品牌电子烟负责人在询问记者的意向后表示,目前该品牌电子烟正在全国招聘各级代理商,无需代理费,只需要前期购买500元的产品套餐即可。“快递交货。你先试销三个月,销量好、有意向的话就签销售合同。”
另一家市场耳熟能详的知名电子烟品牌,同样无需加盟费。“店面不小于5平方米、保证金5000元,首次进货两万元,签一年合同就好了。”该品牌省级销售经理介绍,加盟该品牌有以上硬性条件,公司可以帮忙设计招牌及门头,费用还能“实报实销”。“店面设计费用你先垫付,公司再按等价商品给你返货。”
至于代理销售电子烟品牌的营业证件,其表示“很好办”。“证件的话去办就行了,写上电子烟雾化器或者电子烟就行。一办就办下来,就跟开餐饮店一样。”他表示,加盟该品牌没有硬性销售任务,但销售业绩好公司会有奖励。“趁着公司政策没变,您先找地儿吧,剩下的事我帮你办就好了。没那么复杂,就是开店赚钱,人流量越大越好、越早干越好。”
而考虑到传统烟酒店不允许售卖电子烟,该负责人建议可以考虑在网络朋友圈售卖或在餐饮、网吧、棋牌、KTV、汽车4S店等场所夹带销售。“卖电子烟的门槛并不高,不需要像餐饮店那样拥有消防证照,只需要一张营业执照,在经营类目写上电子产品和雾化器即可。”
与此同时,在明知电子烟不得网销的情况下,仍有多个电子烟公司建议走“微商”销售或其他业态夹带“铺货”,且直言利润丰厚。“没什么加盟费用,达到起订量就行。单支进货价16元的一次性电子烟,你转手可卖39元到69元,都是翻几倍卖。”
建议
尽快出台电子烟成分标准
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表示,将电子烟纳入监管是值得肯定的,也是大势所趋。但与其让电子烟参照传统卷烟的方式进行监管,不如将其纳入卫生健康部门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是没有电子烟国标的,市面上的电子烟,到底应该添加什么成分、含量是什么,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我认为这个国标也应该尽快出台。”在张建枢看来,卫生健康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人体健康联系更为紧密,由他们来制定相关标准,能够将标准把控得更为严格,也更有科学依据。
电子烟的成分主要是尼古丁、丙二醇、丙三醇、芳香剂和气雾剂。尼古丁对人体有害,丙二醇和丙三醇在高温环境下会分解成甲醛,也有危害性。而芳香剂与气雾剂,由于电子烟产品使用的种类过多过杂,很难确定其在燃烧过后由人体吸入是否会产生危害。“从此前对卷烟的研究来看,被动吸烟者比主动吸烟者受到的危害要更大。因为被动吸烟者吸到的烟雾往往燃烧不够充分,所含的有害物质更多。”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指出,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禁止吸烟,但条例中禁烟的对象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否包含电子烟。“这是因为北京的条例出台时间比较早,当时电子烟的概念还不流行。”张建枢表示,考虑到近几年电子烟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控烟协会也在提出呼吁,应该把电子烟也纳入到控烟条例当中,而这也是有其他法律依据的。“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已经将电子烟包含在吸烟范畴里了,外省市一些新近出台的控烟条例已经将电子烟纳入到了管控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