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担山公墓流芳苑举行生态环保葬集体安葬仪式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聂丽娟 陈倩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萧颢 通讯员 陈婷 徐欢
让逝者的骨灰与泥土、鲜花融为一体,融入大地,回归自然。昨日,武汉市扁担山公墓流芳苑举行生态环保葬集体安葬仪式,在花园似的陵园中,4位逝者得以魂归大地。
据湖北省殡葬事业促进会统计,武汉24年来已有约4万人选择生态葬。近年来,湖北省民政厅等九部门联合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要求全省各地推进殡葬改革,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4位逝者昨在扁担山环保葬
高耸的不老松、潺潺的流水,如茵的绿色草坪,花园似的陵园中,4位逝者得以魂归大地。
昨日上午,扁担山公墓流芳苑举行生态环保葬集体安葬仪式,4位逝者家庭亲属在落葬礼仪师的引导下,完成骨灰安放、鞠躬、封穴的安葬流程。生态环保葬,是扁担山公墓为深化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从2009年清明节起推出的葬式。
“选择生态环保葬,对于我的父母而言,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参加集体安葬仪式的逝者家属杨女士说,父母早年曾葬在扁担山,全家人每年清明都会来这里祭扫。得知扁担山公墓推出公益环保葬,还不收取任何费用,家人现场考察后,觉得生态环保葬区环境开阔、安静,又满足了安葬的需求。于是将父母的墓迁到“流芳苑”生态环保葬区,她认为,这种方式更为接地气,回归自然。
参加落葬仪式的刘贻珍婆婆说,她今年68岁,已有4名亲人相继安葬在流芳苑生态环保葬区,昨日她带着哥嫂来这里参观落葬仪式,对这里的环境和服务非常满意,她觉得这种安葬方式生态环保,还能给子女减少经济负担,应该大力推广。
据了解,这已经是扁担山公墓第11次举办公益环保葬仪式。11年来,共有567位逝者长眠在流芳苑环保葬区域的松树下。从第一年的20来位,到近两年每年近百人选择环保葬落葬,说明环保绿色的殡葬文化正在慢慢被市民接受。
扁担山公墓管理处负责人说,节地环保葬,虽然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免费”不代表“简单”。为使现场的仪式隆重、庄严而又温馨感人,落葬礼仪部工作人员提前几天精心策划、注重细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达对逝者最高的敬意与关爱。随着公民的绿色殡葬意识普遍提高,“情系生态、回归自然”的环保理念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这彰显出当代人追求简单质朴的精神境界以及和谐共生的发展观念,未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这种绿色环保的安葬方式。”
多个陵园提供生态环保葬
昨日,湖北省殡葬事业促进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从1997年开始推行生态环保葬,24年来,选择生态葬的市民已有约4万人。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多家陵园了解到,为弘扬绿色生态的殡葬新观念,他们推出了各种形式的生态葬。
在武汉市蔡甸区的玉笋山陵园,已经举办了三届公益生态环保葬集体礼葬。礼葬现场,在恭读祭文后,礼仪人员手捧鲜花,引领抱着逝者骨灰的工作人员,一路缓行至草坪葬墓区,举行集中安葬仪式,逝者家属和亲人们撒下菊花花瓣,送亲人最后一程。礼仪师将可降解骨灰盒缓缓放入花坛,每一个细节均让在场观礼者为之动容,现场人员都手持祈福卡,对践行国家节地倡议的落葬者们,致以最诚挚的敬意。仪式6个月后,待骨灰盒完全降解,逝者骨灰将与土壤融为一体,回归大自然。
作为湖北省首批节地生态葬试点单位和省一级公墓,在玉笋山陵园,已有多位逝者采用节地和生态方式安葬。陵园还专门开辟了生态葬区,提供树葬、花坛葬、壁葬、节地家庭葬等不同的节地生态葬墓位供选择。
武汉市九龙宫陵园倡导生态型绿色殡葬理念,自2015年以来,该陵园已向社会低收入人群免费推出绿色环保型安葬方式:花坛葬、树葬、草坪葬,逝者家属选择用这种环保的安葬方式寄托哀思,让逝者伴着鲜花长眠于此,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家属对这种便民惠民的政策表示接受。2016年又推出了新型壁式墓,这种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采用了更好、更新的环保材质,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与周边生态景观融为一体,也体现了生态环保安葬的理念。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各主要经营性公墓都设有生态环保葬安葬区,在生态葬的推广上走在全国前列。
我省公益性公墓将逐步推进
近年来,随着“厚养薄葬”的孝义回归,节地生态安葬作为一种新型的丧葬方式,一直在被大力提倡和推广。
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骨灰堂存放、壁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湖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张玉水介绍,省民政厅联合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财政厅等9部门,于2016年就曾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全省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020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又联合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各地要坚持节地生态,按照“占地小、碑卧倒、硬化少、绿化好”的标准进行建设,推行墓位墓碑小型化、骨灰堂格位葬等节地安葬方式,逐步推进覆盖城乡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建议县级人民政府驻地街办、乡镇、城郊村(社区)和江汉平原乡村,由县(市)人民政府主导,统一规划选址,建设骨灰堂,或分类(区)建设公园式节地生态葬公墓。在山区、林区乡村,由乡镇人民政府主导,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农业人口转移情况,可由若干相邻的行政村(社区)联建或以村(社区)为单位兴建,采取植树种花、深埋、小型墓及墓位周边不硬化等绿色新葬式,建设节地生态样板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