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恩施州渔政亮剑2020”专项执法行动》要求,现就“利川市渔政亮剑2020”专项执法行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市自然水域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和“绝户网”进行非法捕捞作业。
二、清江流域利川段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
三、禁止非法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四、禁止非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五、市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以上违法行为从严予以打击,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728396472820217284229
利川市公安局
利川市农业农村局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分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