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黄新)5月14日,利川市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田某祥涉嫌非法狩猎罪案。据悉,该案为全市首例疫情防控期间非法狩猎案,也是利川市法院审理的首例野生动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1月29日,田某祥将自制棕绳猎套三副放置于自家竹林边。次日,安放的猎套两次共捕获到四只鸟类野生动物,为三只竹鸡和一只斑鸠。田某祥将捕获的竹鸡与斑鸠处理后放置于烤火炉上炕干直至案发被查获。
利川市森林公安共查获竹鸡三只、斑鸠一只与猎套三副。经鉴定,田某祥捕获的四只鸟类野生动物均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价值共计3300元。
田某祥非法狩猎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造成了损害,5月6日,利川市检察院向利川市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利川市法院决定对两案合并审理。庭审中,被告人田某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缴纳了附带民事生态赔偿款3300元,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会再狩猎野生动物。该案庭审结束后,将结合全案案情、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检察院的量刑意见综合评判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