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方案》(恩施州人社函〔2019〕114号)和《中共利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招录(聘)工作人员用编指标的通知》(利机编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全市4个乡镇事业单位4个岗位考核聘用4人。岗位详见《利川市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对象
2017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利川市服务、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利川市的“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至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中国利川网(http://www.ilichuan.com.cn)发布,请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密切关注。
(二)选岗测试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人才流动调配股404办公室(公园路13号)
提交材料:身份证、服务期满证、毕业证、年度考核表、《利川市2020年考核聘用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除资格认定表(由原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原服务单位审查意见”“原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中填写“情况属实,符合考核聘用条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要交原件外,以上其余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3、测试方式:笔试
4、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与测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入场,开考后15分钟仍未到者视为自愿服从组织安排。
(三)选岗
测试完成后请考生现场等候测试成绩和排名,之后按测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岗位名单详见附件1),并签字确认。不参加选岗者需提交自愿放弃岗位选择、本次聘用岗位服从组织安排承诺书。
(四)统一组织体检
市人社局及时组织通过测试选岗的对象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要求需要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五)认真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的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测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确定后,市人社局及时将拟聘人选报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审核后在州人社局网站对备案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聘用。市人社局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同意备案文件为依据,通知单位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利川市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附件2:利川市2020年考核聘用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