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利川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补贴的对象和条件
(一)申领补贴的对象
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女性年满40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进行了就业登记,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简称“4050”)。具体包括如下:
(1)国企关闭或国企下岗失业人员;
(2)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3)失地农民;
(4)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残疾人;
(6)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就业援助对象认定范围内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费。
(二)申领补贴的条件
上述各类“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象及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与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且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初次申领补贴的起始时间以《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就业日期”为准。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领程序及所需资料
详见《关于发放2020年度利川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截止2020年11月30日(法定工作日均可办理)。
(二)办理地点: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园路13号)四号窗口。
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