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田茂清 周静)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增量,稳妥控制存量,依法依规、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连日来,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精心组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该局通过向乡集镇和自然村张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画,向群众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全面发出严抓严管新增违法的强烈信号,营造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高压氛围,对有违法倾向者形成强有力震慑作用,确保全市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发展。
同时,采用微信公众号、户外LED显示屏群向群众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一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观念,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次行动共张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一律”宣传画1000余份,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宣传与预防成为保障执法的先决条件,为利川经济发展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附: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六个一律”
一、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
二、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
三、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
四、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违法占地处理。
五、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一律移送纪委监委。
六、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一律追究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