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支持上海建设成为亚太仲裁中心
中新社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的一份司法文件指出,支持上海建设成为亚太仲裁中心。该司法文件还明确创新国际商事审判运行机制,比如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探索港、澳、台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发挥调解职能。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这份司法文件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新片区意见》),共计18条。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新片区意见》在推动完善新片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方面抓住“三个创新点”:一是加强新片区国际商事审判组织建设,创新国际商事审判运行机制;二是支持经登记备案的境外仲裁机构在新片区开展仲裁业务;三是着力推动新片区调解制度创新,积极推动形成调解、仲裁与诉讼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罗东川指出,《新片区意见》突出亮点,为新片区投资贸易自由化制度体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比如,为保障新片区实施公平竞争的投资经营便利,人民法院对新片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再如,人民法院要密切关注新片区建设亚太供应链管理中心,通过司法裁判推动发展跨境数字贸易,支持建立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的兴起;又如,为拓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全球枢纽港建设,人民法院要依法妥善审理港口建设、航运金融等海事海商案件,在沿海捎带、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权开放等方面加大司法保障力度。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淑梅说,人民法院也为新片区改革创新留足空间,包括提出建立适应新片区风险压力测试功能的重大敏感案件专项管理机制、建设与新片区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