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投资人对投资项目根本一无所知、有的被高利诱惑失去理智、有的仅仅因为周围人都参与了而盲目跟风,但也有人尽管意识到这可能是个骗局,仍抱着“赚一把就出来”的侥幸心理,想火中取栗。其“骗局六大障眼法”是:
一、编造虚假项目。据公安机关统计,非法集资者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将人骗入泥潭。
二、谎称创业创新。在近年破获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很多都是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扶贫互助等旗号,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幌子,吸引投资人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
三、承诺高额回报。暴利诱惑,是所有非法集资者欺骗公众的不二法门。为了吸引公众,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数十、上百倍。
四、虚假宣传造势。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聘请明星代言或制造伪名人效应传播虚假信息,也是迷惑公众视线的一种常用手段。
五、藏身虚拟空间。借助虚拟网络,将“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时髦概念作为投资的“噱头”,通过编造故事、设计模式等手段来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六、利用亲情诱惑。实际案例中,大部分非法集资的投资人都是在亲友的劝说下参与的,尤其是中老年投资人。非法集资者一般通过收取保证金、约定到期返还保证金,并提供免费入住养老基地服务或给予养老补贴的方式,非法集资。(来源:经济犯罪侦查)
在此,温馨提示: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风险自行承担,依法理性维权。
利川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利川市智慧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宣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