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暖就“暖冬”,偏冷就“冷冬”?没那么简单

发布时间: 2020-01-15 09:50:43 来源: 中国气象报

一直以来,阴晴冷暖都是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暖冬频繁出现,但当强冷空气来临时,人们又开始疑惑,不是越来越暖了吗?为何还这么冷?冷冬暖冬到底如何界定?暖冬年冬天就不会冷了吗?

“冷冬”“暖冬”到底谁说了算

“冷冬”“暖冬”一直是人们冬季关注的热点话题,然而,对于二者的界定却众说纷纭,那么“冷冬”“暖冬”科学的界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我国暖冬国家标准制定者之一国家气候中心气候服务首席陈峪表示,以前我们国家对于冷暖冬没有恰当的定义和统一的标准,习惯上认为冬季(12月至次年2月)平均气温距平不低于0℃或0.5℃即为暖冬,还有很多专家学者采用了其他不同的方式来判定,使得统计分析结果有较大差异,这给公众和学术研究都带来了很大困扰。

为此,国家气候中心制定了《暖冬等级》国家标准,并于2008年正式颁布实施。《冷冬等级》国家标准也在2017年5月发布。判定冷暖冬的基本要素为冬季(12月至次年2月)三个月的平均气温,在空间上分为单站、区域、全国三个范围等级。

全球变暖背景下,暖冬越来越频繁

研究表明,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我国气候也出现了明显的变暖趋势,其中北方增暖幅度大于南方。从季节增暖来看,我国冬季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明显增暖,增暖最早且增暖幅度最大;春、秋季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开始增暖,增暖幅度比冬季小;夏季增暖开始时间最晚,增暖幅度也是最小的。

我国从1951年到2018年68个冬季,气温比平均值偏暖的年份一共有25年,而1985年以后偏暖的年份就占了23年。

冬季“偏暖”与“暖冬”并不是一回事

冬季气温比正常年份偏高就能说是暖冬吗?其实不然。国家气候中心气候服务首席艾婉秀解释道,冬季“偏冷”“偏暖”和“冷冬”“暖冬”并不是一回事。“偏冷”“偏暖”只是相较于平均状况而言,比平均状况偏高就可以说是偏暖,比平均气温偏低就是偏冷。而“冷冬”“暖冬”则不同,这是有严格标准的。

根据暖冬国家标准,得到1951年以来全国性暖冬年份。可以看到,偏暖年份并非都是暖冬年,而暖冬年气温距平也并非全比平均值偏高。比如2013年到2018年的6个冬季气温距平都为正值,但只有2013冬、2014冬和2016冬是暖冬;而1972年冬季气温距平与现在的平均值相比是负距平,但与当年使用的平均值相比是很明显的正距平,这样的差异是由于气候变暖导致不同阶段的气温平均值升高的缘故。

我国全国性暖冬基本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1951年以来共出现20个全国性暖冬,其中有18个出现在1985年之后。可以看出,在全球变暖背景下,我国暖冬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了。

暖冬年,冬天就不会冷吗

很多人认为,都是暖冬了,就不应该冷了。其实这是公众的一个误区。暖冬是一个气候学的概念,即使在暖冬年中也会有阶段性的冷。暖冬年,天气过程的变化周期依然明显,也会出现强冷空气过程,比如1-2天内,最高气温从20℃降到10℃和从10℃降到0℃,人体的感觉都是很明显的。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冬季和1998年冬季是我国有完整观测记录以来最暖的两个冬季,这两个冬季内,全国平均气温在大部分时间都比常年平均值高,但也都有明显的气温波动和气温明显低的阶段。

如1998年12月2-11日,1999年1月7 -16日和2月19-22日都受强冷空气的影响,平均气温均比常年同期偏低;1999年1月11 -12日,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均比常年同期偏低1-2℃,江南西部、华南西部及内蒙古中西部、新疆北部等地超过4℃。

再如2016年冬虽然是1951年以来最暖冬季,但仍遭遇了4次大范围冷空气过程(2017年1月8-12日,1月19-22日,2月6-10日和2月20-22日),冷空气影响过程最大降温幅度普遍有4~8℃,局地降温超16℃,此时人们感觉比较冷,但不能因此就说这个冬天是冷冬,这是不对的,混淆了天气与气候的概念。所以,“冷冬”“暖冬”反映的是整个冬天气温的平均状况,任何一小段时间内的“冷”或者“暖”的天气,都不能做为“冷冬”或者“暖冬”的依据。

那么暖冬是否能提前预测?艾婉秀表示,由于影响我国冬季气候状况的因子多,准确预测平均气温超过临界点的难度大,因此对冬季气温的预测只能给出偏暖或偏冷的趋势,在每年的10月底到11月初,国家气候中心会召开全国年度的气候大会商,给出冬、春季的气温趋势预测;是否为暖冬或者冷冬的最终评判需要等冬季结束后,根据实况数据才能确定。(记者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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