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各行各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来了

发布时间: 2020-03-31 13:09:13 来源: 中国利川网

社区外来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一、主动申报

(一)落实社区单位、家庭主动申报职责:所有计划来鄂的人员,要主动提前联系家庭成员或单位,告知入境(入鄂)航班、车次、活动轨迹、抵鄂时间、抵达社区时间等相关信息。相关家庭成员和单位要确认核对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备至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相关情况核实后要逐级报告至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压实社区主动报告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台账,主动要求外来人员登记,对境外人员要第一时间向辖区指挥部报告。

二、社区排查

(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网格化管理贵任,进一步强化社区牵头,卫生、公安和下沉干部组成的社区“四类人员”排查工作专班责任,在做好“四类人员”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外来人员、特别是入境人员进行摸排,建立台帐,及时报告排查情况。

(二)推进联防联控。各地外事、公安、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及时向社区通报外来人员信息,确保外来人员排查和入境人员转运隔离等环节做到无缝对接。

(三)做好宣传教育。基层社区要广泛宣传外来人员、入境人员的健康申报制度,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的防范意识。

三、防输入措施

(一)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外来人员分类管理。及时获取外来人员信息,按照风险等级做好分类管理,提高社区管控效果。

1.境外来鄂人员。入境不满14天,通过各类交通形式返回湖北的境外来鄂人员均须如实填写《入境健康申明卡》,入境人员应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个人相关情况,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对该类入境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以入境时间为起点),每天每日至少2次对入境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询问是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发现异常,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对从国内其他城市入境且已经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后来湖北的人员,应将入境地疾控部门开具的证明交湖北的居住地区(乡镇、村),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2、国内外省来鄂人员。如无任何临床症状,健康码为绿码或有当地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健康证明(隔离期天数满14天且无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国内外省来鄂人员居住在居民家或自有房屋者,须到居住地所在社区(乡镇、村)报告和信息备案,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无法提供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和信息备案后,需在居住地隔离观察14天并监测体温,发现体温异常或者有其他疑似症状的应立即按照当地防疫有关规定上报,并采取隔离、排查等措施。

如有发热、于咳等症状的,按照当地现行发热病人管理办法进行排查,疑似病人隔离医学观察,确诊病人定点收治。

(三)宣传教育。要向外来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让外来人员自觉理解并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手段,针对外来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让他们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要点,自觉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室内通风清洁,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时做好个人防护。

(四)信息发布。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发布外来人员和集中隔离信息。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众发布就医、购物、复工复产等信息,保障辖区内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包括输入性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五)环境卫生治理。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六)物资准备。医疗机构物资保障供应与管理,由专人负贵,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分级、分类、定额”的管理原则,根据社区或防控要求实施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根据不同任务和工作人数定额发放相应防控物资。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社区居民物资保障,通过电商下单、供应商配送等多种方式保障物资的采购。鼓励开展露天广场交易日常物资,超市限时限流营业,避免居民集中采购、取送物资。组织专人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物资的采购与配送。

四、疫情应对

(一)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

1、外来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出现发热或者干咳等疑似症状,由社区(乡镇、村)按照当地发热病人、疑似病人就诊流程送医排查。

2、如确诊为新冠病例,要立即上报信息,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工作。同时,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对密切接触者及时做核酸和抗体检测。

3、社区(乡镇、村)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集中隔离点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转运交通工具的清洁消毒。

(二)出现聚集性疫情或社区传播

如出现聚集疫情或社区传播,要在以上防控措施基础上,必要时继续采取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进出、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

五、居民健康指导

(一)保持家庭、楼内等室内场所空气流通。尽可能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或与人交谈时应当佩戴医用口罩。

(二)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戒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弯曲手肘窝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注意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公共物品(门把手或电梯按键等)、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用手触碰鼻腔和眼睛。污染的一次性物品(纸巾、口罩、手套等)应当放置在专门的垃圾袋内,绑紧袋口。避免共用日常生活物品(如牙刷、餐具、毛巾、床单等)。

(三)特殊人群照顾。为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24小时电话或者线上咨询服务。可根据社区条件,为独居或行动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服务。

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一、恢复营业前准备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宾馆、酒店等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整治环境卫生。开展宾馆、酒店内外部的环境清洁整治,营业前加强通风,清理场内杂物垃圾,有条件的,可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干净卫生。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被征用作为集中隔离留观场所的宾馆、酒店,一定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并在消毒密闭空置一周后才能再度启用正常营业。

(三)加强培训演练。加强酒店工作人员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和个人防护知识的培训,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发热留观室(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储备防控物资。提前采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要重点加强消杀物资的安全管理。

(五)设置防控区域。在场所内明确设置体温检测区、发热留观室(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并确保每个区域分区合理,检测和防护用品准备充足。

(六)掌握应急措施。提前了解当地防控救治措施,取得社区、疾控机构、定点医院的联络方式,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上报信息和送院救治。

二、营业中卫生管理

(一)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在宾馆、酒店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着基本防护,对每位上岗员工和客人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二)住店客人健康管理。对所有住店客人在登记入住时,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对体温高于37.3℃的客人应当在发热留观室(应急隔离区)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三)加强入境人员登记与报告。对入驻宾馆、酒店的入境人员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和入境事由及停留时间,并第一时间向辖区指挥部报告,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加强室内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新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空调通风系统需关闭回风系统。

(五)合理使用电梯。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在电梯内放置抽取式纸巾,用于避免手接触电梯按键。低楼层客人推荐走安全通道。

(六)客房保洁。加强酒店客房、餐厅、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增加保洁频度。每位客人退房后要彻底更换床上用品、毛巾、一次性洗漱用具等。客房、卫生间和酒店内公共场所都要做好清洁消毒。

(七)卫生间保洁。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八)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清洁与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休息区、电梯间按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等),可用含有效氯250一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二)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工作服、客房床上用品、毛巾餐布等棉毛织物消毒。定期更换;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人员手消毒。确保经营场所卫生间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宾馆、酒店大厅、柜台、餐厅入口、楼层电梯口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四、人员防护

(一)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客人也要佩戴口罩。从业人员与客人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尽量避免直接接触。

(二)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频繁接触流动人员的岗位可为工作人员配备丁腈或乳胶手套,减少接触感染风险。

(三)人员错时就餐。宾馆、酒店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鼓励客人和员工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

五、疫情应对

(一)设置应急区域。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

(三)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在发热留观室进行隔离留观,同时立即报告就近医疗机构和辖区疾控中心,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

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一、运前准备工作

(一)做好物资保障。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工作人员配备消毒剂、手持体温检测仪和工作服。

(二)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做好乘客信息登记。所有客运站点和交通工具均建立乘客健康码扫码申报方式,采集乘客健康状况、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运行中卫生管理

(一)铁路

1.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尽可能将境外返鄂人员安排在相对集中的区域,隔位、分散就坐。

2.在火车站进出站口实施分类处置。尽量将境外返鄂人员和其他人员分时段进出火车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境外返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做好人员点对点接送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进出站其他乘客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对无健康码或体温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候车室和旅客列车卫生间等公用设施清洗消毒频次,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旅客列车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保障候车室和旅客列车车厢空调系统正常,以最大新风量运行。

6.乘客、乘务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旅客列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8.旅客列车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9.在车站电子屏、旅客列车车厢滚动电子屏和广播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二)道路客运

1.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包车团组人数限制,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汽车客运站进出站口实施分类处置。尽量将境外返鄂人员和其他人员分时段进出汽车客运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境外返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做好人员点对点接送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进出站其他乘客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设置应急区域,对无健康码或体温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车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

4.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当增加清洗消毒频次。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

6.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将车厢后两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8.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9.在汽车客运站和客运车辆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三)水路客运

1.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客运码头进出站口实施分类处置。尽量将境外返鄂人员和其他人员分时段进出客运码头,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境外返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做好人员点对点接送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进出站其他乘客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客运码头设置应急区域,对无健康码或体温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客运码头增加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保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定期对座椅等公用设施消毒。

4.有条件的船舶,可在内部咨询台或服务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船舶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船舱、驾驶台等重要场所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船舶行驶过程中,应当使用最大通风量;气温适合的,建议船舱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乘客、船舶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优化服务流程,简化餐食供应。

8.船舶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9.船舶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10.在客运码头和船舶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四)民航

1.如条件允许,在乘客值机时,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机场进出站口实施分类处置。尽量将境外返鄂人员和其他人员分时段进出机场,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境外返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做好人员点对点接送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进出港其他乘客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对无健康码或体温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在值机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4.增加客舱乘客经常接触的客舱内物体表面、盥洗室等公用设施擦拭清洁消毒频次。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检修保障候机厅和机舱空调系统正常,加强空气流通。航空器飞行过程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强通风;地面运行期间,使用APU系统的气源进行通气。

6.客舱乘务员佩戴口罩,可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乘客佩戴口罩,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通过控制登机时间减少乘客在客舱等待时间。优化服务流程,简化餐食供应。

8.机舱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后舱设置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条件允许时,对发热乘客原座位周围前后左右排的乘客配发口罩,并禁止各舱位间人员流动。

9.对乘客呕吐等状况,必要时使用机载防疫包,按程序进行操作。

10.在候站楼电子屏、航空器客舱和座椅后面液晶屏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五)城市公共汽电车

1.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2.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当增加清洗消毒频次。

3.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6.在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六)城市轨道交通

1.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2.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城市轨道交通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站厅卫生间等公用设施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列车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5.加强设备巡检,保障站台和列车车厢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6.乘客、与乘客接触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人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城市轨道交通站宜配备消毒剂,站内或到站列车上的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8.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厅和列车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七)出租汽车

1.车辆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

2.司机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增加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频次。

3.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

4.司机佩戴口罩,提醒车上的乘客佩戴口罩并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6.通过车载广播、汽车座椅背面张贴宣传海报或提示性标语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餐饮服务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技术指南(第一版)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防范聚集性疫情风险,特制定本防控技术指南。

一、落实餐饮服务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者(法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理等工作。

2.餐饮服务企业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与控制工作。

3.做好防护物资等各项条件准备。适当配备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有集体宿舍的餐饮服务行业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和洗手消毒设施。

4.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管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二.做好餐饮服务企业场所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灭除四害工作。

2.每天对电梯间卫生间、地面、餐桌、操作间等公共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消毒,配备足够的消毒、洗手设备。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3.加强通风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开窗采用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

4.加强电梯管理。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电梯按键定期进行酒精擦拭消毒,1次/2小时。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经营单位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

5.加强餐位和餐具管理。每桌客人就餐完毕离开后,需对桌椅进行清洗消毒。给予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加强餐饮具的消毒管理,餐饮具严格执行一人一用一消毒。

6.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井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7.加强食品原料的管理。严禁采购.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与畜禽自加工食品;严禁活禽销售、宰杀;严禁采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单位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

8.加强食品储存管理。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全面的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或加盖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在场所内明显位置或室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通过电子屏、海报、宣传手册等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开展手卫生、口罩佩戴等健康技能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0.设置废弃口罩回收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三、做好从业人员管理

1.排查全体员工身体状况和暴露史。全面掌握员工假期出行地点.是否乘坐过飞机.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如身体状况较差,或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应立即就医或开展隔离医学观察,暂停复工上岗。

2.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并督促其立即就诊。

3.要配备完好的洗手设施及快速手消毒剂.皂液等卫生用品,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工作后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

4.集体住宿员工尽可能做到一人一间。下班回宿舍后,尽量不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需到宿舍服务室进行登记报备,登记内容要填写详细,含外出事由.地点.接触人员信息等。

四、做好就餐顾客管理

1.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企业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应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隔桌安排就餐,快餐店一人一桌用餐等措施,以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

2.顾客进入餐馆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千咳、乏力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并提醒其及时就诊。

3.做好顾客的健康宣传工作,顾客进店时必须佩戴口罩。

提醒顾客在用餐前要洗手,保持手卫生。减少顾客在场所内的交谈、聚集。

4.尽量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收取现金应及时洗手,不具备洗手条件,应配备免洗手消毒剂。

五、应急期间处置管理

1.一旦在员工或就餐人员中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配合卫生健康相关部门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管理。

2.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3.餐饮服务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采取临时停业或暂时关闭的措施。

美容美发、足浴等服务业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技术指南(第一版)

为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足浴等服务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防范聚集性疫情风险,特制定本防控技术指南。

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场所经营者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场所员工健康监测、日常管控、消毒灭菌、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

2、场所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与控制工作。

3、做好防护物资等各项条件准备。适当配备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有集体宿舍的服务业场所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和洗手、消毒设施。

二、做好场所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灭除四害工作。

2、开业前应对场所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对电梯间、卫生间、地面、桌面、洗浴间等公共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座椅、躺椅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消毒,配备足够的消毒、洗手设备。电梯按键使用酒精擦拭,1次/2小时。

3、加强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剪刀、梳子、推子等理(剪)发工具和毛巾等洗浴用品在使用前应提前进行消毒;对剪刀、梳子、推子、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随时消毒。顾客理(剪)发后落在座椅、地面的头发应一客一清扫,统一收集到塑料袋内,并扎紧袋口。

4、加强通风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开窗采用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在场所内明显位置或室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手卫生、口罩佩戴等健康技能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6、设置废弃口罩回收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三、做好从业人员管理

1、排查全体员工身体状况和暴露史。全面掌握员工假期出行地点、是否乘坐过飞机、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如身体状况较差,或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应立即就医或开展隔离医学观察,暂停复工上岗。

2、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并督促其立即就诊。

3、要配备完好的洗手设施及快速手消毒剂、皂液等卫生用品,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工作后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

4、加强员工就餐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应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若在食堂就餐,采取分餐制,原循环使用筷子取消,全部使用一次性方便筷子。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坐,吃饭时不相互交谈。

5、集体住宿员工尽可能做到一人一间。下班回宿舍后,尽量不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需到宿舍服务室进行登记报备,登记内容要填写详细,含外出事由、地点、接触人员信息等。

四、做好顾客管理

1、美容美发、足浴等服务业场所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且空气流通,美发和洗浴服务座椅9平方米1个,以此类推。顾客实行入座服务。

2、服务场所建立四级风险防控机制,店客工位率在25%-50%或公区域人群密度每100平方米不足10人,为防疫低风险级,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消毒频率不少于1次/8小时;店客工位率在25%-50%戒公共区域人群密度每100平方米20-30人,为防疫一般风险级,控制顾客进入,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消毒频率不少于1次/4小时;店客工位率在50%-75%或公共区域人群密度每100平方米达30—40人,为防疫较高风险级,限制顾客进入,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消毒频率不少于1次/2小时;店客工位率≥75%或公共区域人群密度每100平方米超过40人,为防疫高风险级,停止顾客进入,公共区城设备设施消毒频率不少于1次/1小时。超过等级预警的顾客可至店门外排队等候,并保持安全距离。

3、在场所主要出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所有出入人员需进行体温监测,配备红外等免触碰体温计,体温超过37.3°C或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禁止入店,并提醒其及时就医。

4、建立顾客预约制度,顾客到店当天应提前电话了解顾客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顾客应提示更改预约时间,并提醒其及时就诊。未预约临时到店的顾客,应登记姓名、联系电话,告知大致的等候时间。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5、做好顾客的健康宣传工作,顾客进店及在店活动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在店内明显位置或室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告知顾客需配合和注意的有关事项,减少顾客在场所内的交谈、聚集。

6、尽量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如收取现金应及时洗手,不具备洗手条件,应配备免洗手消毒剂。

五、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要求

1、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2、设置顾客用品用具专用消毒区,顾客衣物、鞋子等消毒等操作在消毒区内完成。

3、对美发场所地面、座椅、衣柜、扶手、工作台、洗头池、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和区域的物品表面应进行预防性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每天消毒次数不少于两次,根据顾客频次等情况可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4、理发工具、毛巾等理发用品应及时消毒,理发工具应用75%的酒精擦拭,毛巾应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进行清洗,并将清洗后的毛巾放入消毒柜。在常规消毒清洁的基础上增加消毒的频次,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仅在疫情期间)。

5、使用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存放在指定的回收容器中,与清洗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分开存放,并且及时清洗消毒。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如水杯、一次性鞋套等,一次性用品要保证充足,不得重复使用。

6、每天两次使用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六、应急期间处置管理

1、一旦在员工或顾客中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配合卫生健康相关部门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管理。

2、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安全使用75%酒精,对理发工具可用擦拭方式消毒,不建议对环境和人员进行喷洒消毒,谨防易燃。

3、美容美发、洗浴中心等服务业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定,采取临时停业或暂时关闭的措施。

书店等经营服务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技术指南(第一版)

为进一步规范书店等经营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防范聚集性疫情风险,特制定本防控技术指南。

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书店经营者(法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理等工作。

2、书店等经营服务场所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与控制工作。

3、做好防护物资等各项条件准备。适当配备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有集体宿舍的经营服务场所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和洗手、消毒设施。

二、做好场所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灭除四害工作,确保书店内环境清洁卫生。

2、加强通风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书店须做好清洁消毒、环境治理,保证卖场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要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3、加强出版物进货物流管理。进货物流交接避免或减少人员直接接触,严格遵守先交后接流程,交和接之间留有停顿时间。提前沟通完毕后,由物流公司自行取货,减少人员直接接触。

4、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肥皂、免手洗消毒液等清洁用品,保证水龙头数量及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5、定期对书店的集体活动区域、生活区清洗、消毒。对卫生间、楼梯等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消毒。采用适当方式对出版物进行消毒,特别要加强对读者接触频次高的出版物进行消毒。定期对自助售书机消毒。

6、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在书店内明显位置或室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发挥书店宣传阵地作用,在卖场、办公场所等显著位置,通过电子屏、海报、宣传手册等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开展手卫生、口罩佩戴等健康技能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7、设置废弃口罩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定时消毒,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三、做好从业人员管理

1、排查全体员工身体状况和暴露史。全面掌握员工假期出行地点、是否乘坐过飞机、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如身体状况较差,或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应立即就医或开展隔离医学观察,暂停复工上岗。

2、员工进出工作场所,必须进行双向体温测量,进行体温监测登记。每日上午、中午上班前各测量体温一次。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时就医。

3、为员工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必须的卫生用品包括体温计、84消毒剂、免洗消毒液等。工作时间段全员必须佩戴口罩(每天更换,含休假日)。员工在岗期间与顾客服务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宜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4、员工在上岗期间应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消毒剂;特殊情况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为了防止交叉感染尽量停用人事考勤指纹机,由各部门实施考勤管理。

5、在保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原则上实行轮班上岗和错峰上班制度,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杜绝随意走动、交流,禁止员工在公共休息区用食和聚堆。

6、加强员工就餐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应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若在食堂就餐,采取分餐制,原循环使用筷子取消,全部使用一次性方便筷子。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坐,就餐时不相互交谈。

7、集体住宿员工尽可能做到一人一间。下班回宿舍后,尽量不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需到宿舍服务室进行登记报备,登记内容要填写详细,含外出事由、地点、接触人员信息等。

四、做好书店等经营场所顾客管理

1、顾客进入场所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C或出现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并提醒其及时就诊。

2、控制读者密度,书店卖场营业时间,实体店铺内读者密度每4平方米最多容纳1名读者。根据书店面积,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或减少同时进入读者人数,当读者总量达到限额人数时,停止读者进入。

3、做好顾客的健康宣传工作,顾客进店时必须佩戴口罩。在店内明显位置或室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告知顾客需配合和注意的有关事项,如佩戴口罩、手套等。减少顾客在场所内的交谈、聚集。

4、增加自助结账机,推荐读者自助购书、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和接触频次。提倡无现金结账。中小书店尽量采用“窗口式交易”,通过窗口进行销售,避免读者聚集。书店要积极运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售书和配送服务,尽量对读者提供无接触服务。

5、疫情期间,不组织各类阅读讲座、读书会、沙龙、作者签售等聚集性活动。鼓励通过网络开展网络阅读讲座、网络读书会等。关闭卖场休息区,避免读者滞留和聚集。

6、加强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随时消毒。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五、应急期间处置管理

1、一旦在员工或顾客中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配合卫生健康相关部门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管理。

2、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3、书店等经营场所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定,采取临时停业或暂时关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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