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姚韦伟、王厚杰)4月16日获悉,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城乡社区“五社联动”工作指引》,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治理中的协同作用,促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融合发展。
“五社联动”是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新型社区治理机制。“五社联动”立足社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旨在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赋能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居民,发掘和利用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社区起基础平台作用,社区“两委”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吸纳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支持、监督社工机构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转化为社工人才。社区工作者加强与专业社工协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赋能,带动社区志愿者服务居民群众,共同解决社区问题。
社会工作者开展居民服务需求调研,策划服务项目,参与或督导项目实施,为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提供专业参谋、实践指引和服务指导;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社区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的运营管理,负责所承接项目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内部督导,高质量组织实施社工项目。
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实施社区公益项目或活动,组织居民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社区志愿者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在专业社工和社区工作者的带动引领下,积极参与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和社区治理。
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包括社区可获得、可支配,用于回应社区需求、提供社区服务、解决社区问题的一切物质、资金、技术、服务等社会资源。社区开发利用好相关社会资源,社会工作者当好资源链接者,为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社区治理汇聚社会力量。
力争到2025年,县(市、区)全面建立起融合发展、运转有效的“五社联动”机制,形成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明显增强、城乡社区活力充分激发、城乡社区治理效能有效提升的良好局面。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率达到100%;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备案率达到100%。加大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力度,力争到2021年底、2022年底、2023年底,全省分别有30%、50%、70%以上的街道(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4年底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动在城乡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室)。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转为常态化后,在民政部支持下,我省链接慈善组织资金,实施“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服务机制,有效助力化解“疫后综合征”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