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曾春亮杀人还帮其逃匿,江西一男子获刑

发布时间: 2021-06-02 09:49:04 来源: 江西法院微信公号

明知曾春亮杀了人

却还为其提供财物助其逃脱

殊不知,这种行为

已经触犯法律红线

日前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8月8日早上8时许

曾春亮(已判处死刑)

在抚州市乐安县杀人后

逃至丰城市并找到朋友陈某

当日下午14时许

陈某带曾春亮

去崇仁县等地送鸡蛋时

曾春亮在车上向陈某借钱

当日晚上20时50分许

陈某、曾春亮在回丰城的高速上

陈某接到电话得知

曾春亮杀人的事情

但陈某在知道曾春亮

杀人的事实后

仍先后两次

微信套取现金给曾春亮

并请曾春亮吃饭

之后曾春亮离开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明知曾春亮系犯罪嫌疑人,仍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主动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与事实、证据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

最终,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以犯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

帮助他人需要明辨是非

切莫盲目助“恶”

否则,逾越法律红线

必被惩处!

来源:江西法院综合自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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