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东城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

发布时间: 2020-07-24 11:09:00 来源: 中国利川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东城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利川市东城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以利发改审批[2019]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进行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利川市东城关东社区天鹅街及其附属巷一号路和财苑巷、旅游路等多个路段两侧易涝点雨水及污水排水设施进行雨污分流管道建设,并对现状道路路面进行恢复。其中:天鹅街项目新建雨水沟 1660 米,污水主管 1585 米,入户污水支管 2300 米。附属巷一号路和财苑巷、旅游路等项目新建雨水沟 1010米,污水主管 755 米,入户污水支管 2360 米,建安投资约1390.259339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及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及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招标共分3个标段

一标段名称:利川市东城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旅游路)施工监理,招标编号:HDLCZB-2020-13A,建安投资:RMB6,911,011.16元,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RMB18.00万元,监理服务期:从项目业主下达的委托监理任务时间开始至项目保修阶段结束止;

二标段名称:利川市东城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天鹅街)施工监理,招标编号:HDLCZB-2020-13B,建安投资:RMB6,991,582.23元,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RMB18.00万元,监理服务期:从项目业主下达的委托监理任务时间开始至项目保修阶段结束止

三标段名称:利川市东城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招标编号:HDLCZB-2020-13C,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招标控制价:RMB8.00万元,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完整合格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施工监理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 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现场监理员 1 名,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内容。

3.3 投标人应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4 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未办理进鄂信息登记的,不得在我省从事检测业务。省内检测机构应在省检测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关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经验。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资料: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持报名登记表原件(见公告附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市华盛大道兴旺超市后面3楼302室)参加报名。

5.2 报名时间(同公告时间):2020 年07月23日至 2020 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5.3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5.4 报名资料和报名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不予接受,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利川市华盛大道兴旺超市后面3楼302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利川网招标采购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利川市南环大道28号(福仁佳苑三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3718344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华盛大道兴旺超市后面3楼302室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571853789

2020年 07 月23日

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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