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价格体系,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恩施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标定地价规程和《国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省国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8〕84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利川市组织编制了本轮利川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包含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城区标定地价制定五部分)。
2019年10月29日,利川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通过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2019年12月21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恩施州利川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批复》(恩施州自然资批〔2019〕7号)。现依据有关规定特报请市政府公布实施。
专此请示
附件:1.《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恩施州利川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批复》(恩施州自然资批〔2019〕7号)
附件2:利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恩施州利川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doc
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6日